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有限公司對連江縣黃岐鎮海豐社區云邊海宿農村住宅小區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現將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連江縣黃岐鎮海豐社區云邊海宿農村住宅小區項目地塊,位于連江縣黃岐鎮海豐社區,中心坐標:東經119.875357°,******學校,北至山地。根據連江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提供的用地控制性規劃資料顯示,該地塊規劃村莊建設用地,主要用于建設農村建筑主體及室外道路、停車場、綠化等,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2011),屬于住宅用地(R21)。通過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1)本地塊歷史上沒有規模化養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設施;
(2)本地塊歷史上沒有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沒有發現由土壤散發的異常氣味,無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堆放、傾倒、填埋等跡象;
(3)本地塊歷史上沒有使用工業廢水灌溉,沒有工業廢水污染的現象,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動;
******居民區等,歷史上不存在可能對土壤產生污染的工廠或企業,本地塊土壤環境未受到外來因素的影響;
(5)本地塊歷史至今沒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為排除不確定因素,我司于本地塊內共采集了7個表層土壤樣品,另外在地塊紅線外無人為干擾的區域設置1處土壤對照點位,使用X射線熒光檢測儀(XRF)和光離子化檢測儀(PID)檢測土壤樣品中的污染物含量,本地塊土壤快篩檢測結果整體均小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限值;鋅和總鉻快篩結果低于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則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經資料收集、現場踏勘與人員訪談,結合現場快篩檢測結果,本地塊當前和歷史上無可能的污染源,地塊周邊亦無污染源對本地塊造成污染。
經資料收集、現場踏勘與人員訪談,結合現場快篩檢測結果,表明連江縣黃岐鎮海豐社區云邊海宿農村住宅小區項目用地環境狀況可以接受,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報告編寫單位及聯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福建省閩侯縣上街鎮烏龍江中大道7號(A地塊)福州高新區海西高新技術產業園創新園二期16#樓509單元
聯系方式:莊工******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