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見服務標準。
二、相關標準:詳見服務標準。
詳見服務標準。
1、服務期限:3年。
2、中標人須在瀏陽市范圍內自有或租賃(租賃期要大于本項目服務合同期限)場地建立施救站(點),場地手續要完備。本項目設瀏陽市城區站、沿溪站、北盛站三個施救站,瀏陽市城區站再分設大瑤站點和躍龍站點、北盛站再分設沙市站點,一共三個施救站、三個施救點。
五、服務標準:一、服務內容及地點
1、場地要求
1.1?中標人須在瀏陽市范圍內自有或租賃(租賃期要大于本項目服務合同期限)場地建立施救站(點),場地手續要完備。本項目設瀏陽市城區站、沿溪站、北盛站三個施救站,瀏陽市城區站再分設大瑤站點和躍龍站點、北盛站再分設沙市站點,一共三個施救站、三個施救點。
1.2 場地的面積及所在區域應充分滿足車輛停放保管工作需要并全部用于建設施救站(點),不得挪作他用。瀏陽市城區站、沿溪站、北盛站、大瑤站點、躍龍站點、沙市站點,以上所有施救站(點)總面積不少于60畝,其中城區站面積不少于20畝,北盛站面積不少于16畝。若面積不足以滿足扣留車輛需求,中標人須無條件新增停車場(或臨時停車場),新增的停車場須符合場地建設標準的要求并經采購人審批同意后才能投入使用。因場地面積和使用時限未能滿足采購人工作需要造成損失的,由中標人承擔相應責任。
1.3 施救站(點)應設置辦公區、員工生活區、保安室、群眾接待室、值班室、衛生間,能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1.4 施救站(點)須統一標準建設,統一標示標牌,有四周封閉的圍擋、圍墻,施救站(點)須在導航軟件上有定位(方便群眾查找)。地面平整、夯實,無積水沉陷,被扣留車輛實行分時、分區、分類停放。
1.5 施救站(點)大門口須設置公告公示欄,公告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收費標準、收費內容、投訴電話等。
2、車輛、設備要求
2.1?投標人須配備相應的拖車及滿足項目服務需求的施救車輛,車輛配置不少于14輛非載貨專項作業車(要求中標人自有),其中重型專項作業車2輛,中型專項作業車12輛。
2.2 根據執法部門工作需要,中標人具備遇緊急情況下隨時調度相關車輛的能力,能提供其他作業車型,包括不限于吊車、叉車等,確保合同期內特殊施救工作的正常開展。
2.3 所有車輛須確保車況良好,統一外觀標識,體現中標人名稱及投訴電話。確保車況良好、手續齊全,所有機動車需按照法律規定購買保險,包括但不限于交強險及其他商業險種,確保在本項目服務期限內持續有效。中標人投入車輛須在有效期內,對提供服務車輛定期進行保養、年檢、維修更新等,發現車況差的車輛服務時,采購人有權要求中標人更換。
******消************消防沙池、滅火器、錐形筒、防水手套、防盜視頻監控系統、反光作業背心等。中標人應根據施救站(點)******消防安全設施設備的更新和添加******消防、安全生產等造成損失的,由中標人承擔。
2.5 監控設備:中標人須在施救站(點)建設內部監控系統,按實際需要安裝攝像機,確保施救站(點)全覆蓋無監控死角,中標人應保證場內監控設備正常運行,確保采購人可隨時通過后臺查看場內情況,相關后臺設備(含電腦、網絡通訊)的配備及日常維護均由中標人承擔。
2.6 施救輔助設備:中標人須配備有切割機、警示牌、警戒帶、錐形筒、拖車輔助輪、攝像攝影器材、通訊器材、破拆器材、應急物品及其他必備的輔助設備。
2.7 中標人須對每個施救站(點)的安全負責,對停放在施救站(點)內的車輛須做好防火、防潮、防水、防盜、防雷擊、防災(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防事故(人為破壞等)等安全防范措施及應急服務措施。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中標人承擔。
施救站(點)嚴禁停放載有危險化學物品及其他違禁物品的車輛,中標人須在該類車輛入場前,要求車主及時轉運,不允許裝載上述物品的車輛在施救站(點)過夜。
3、人員配備
3.1?本項目的人員配備不少于24人,其中持有B照及以上駕駛證件的施救車輛駕駛人員不少于15人。每個施救站(點)需結合轄區、各站、點實際滿足采購人日常工作需求,配備管理人員、施救人員以及足夠后勤保障人員,如遇緊急情況可在項目范圍內自由調配。
3.2 中標人要安排足量的值班人員,值班備勤,保障車況良好,服務群眾。每臺車外出作業時配備作業人員,夜間要保證正常的工作需求。中標人必須根據采購人實際需求,對施救站(點)人員人數和工作種類進行增加或變更,因人員數量、工作內容變更后無人勝任等原因未能滿足采購人工作需要造成損失的,由中標人承擔相應責任。
3.3 中標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參與了難,不得私自使用、破壞涉案車輛,不得私自抽取被拖移(駕駛)車輛的汽油、柴油等燃料,不得挪用或侵占扣留車輛的隨車物品、車輛配件,如因此帶來的一切責任均由中標人承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4 嚴禁工作期間酒(毒)駕和疲勞駕駛,中標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駕車、作業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工傷事故和其他意外傷害事件,由中標人負責全部責任和賠償,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5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救站(點),必須進入施救站(點)的要求全程有工作人員陪同、監督,以防止扣留車輛及隨車物品等物資在場內被人為損壞或盜走。
二、其他服務要求
1、服務履行期間,中標人應與所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人身意外保險及社會保險,配備個人防護裝備,統一著裝、統一佩戴作業上崗證。中標人所聘司機應持與所駕駛車輛相符合的駕駛證,具備相應的施救服務能力。
2、采購人對中標人的所有工作有知情權及監督指導權,有權要求中標人整改,但不干涉中標人的合法經營自主權。
3、采購人對中標人場地建設、車輛設施、人員要求、服務質量具有指導監督權,中標人的場地建設、車輛設施、人員要求必須有利于車輛拖移、停放、保管,符合采購人的使用要求,并按工作需要要求中標人適時增加場地、人員、設施設備,增加場地、人員、設施設備產生的費用由中標人負責。
4、采購人所有扣留的車輛放行只能由采購人行使,采購人放行車輛時必須開具《車輛放行單》或《返還物品憑證》。中標人對采購人開具的《車輛放行單》或《返還物品憑證》無否決權。對超期不來接受處理的車輛或無主車輛,由采購人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中標人應協助采購人進行涉案車輛報廢處理、車輛拍賣及殘值處理等工作,配合采購人做好臺賬清理移交等相關工作。
5、中標人按照采購人要求建立好涉案車輛管理臺賬,嚴格執行車輛出入管理制度,對交管部門委托扣留的車輛均需開具《收車保管憑證》給采購人。按規定及時通過“湘交扣”APP錄入涉案財務管理系統,做好車輛入場、出場登記,嚴格執行涉案車輛保管規定,不得私自放行、違規處理車輛,如因此引發的一切后果概由中標人全部賠償。
6、中標人必須服從采購人的指揮管理,服務期內服務人員不得向當事人索要錢物、不得故意刁難,不得亂收費等。如服務人員有以上情況,采購人有權要求中標人對服務人員進行警告、罰款、調離、辭退等措施,并對中標人追責。發生上述情況中標人要積極應對,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向當事人退款、道歉等舉措,消除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及輿情。
7、因突發性自然災害救援和大型警保衛等工作(短期)需要,中標人必須在采購人的指揮下無償開展救援和清障工作。
******消防等軟硬件設施須達到招標文件規定的******消防設施設備的標準和要求。
9、中標人必須按照采購人要求建立施救站(點)和涉案車輛管理系統,包括進出車輛照片、電子臺賬等,并做到采購人可隨時通過網絡遠程查看、審核和監督,網絡遠程監控系統費用由采購人承擔,停車場內部監控系統及升級維護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10、中標人須確保扣留車輛的安全,對停放在施救站(點)場地內的車輛要做好防火、防盜等保管工作。中標人在保管車輛期間,因中標人原因造成保管車輛及保管車載物品損毀、滅失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和賠償損失。
11、中標人施救站(點)必須24小時專人值班備勤,并與交管部門建立聯動機制,確保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施救。
12、中標人施救工作必須迅速及時、規范有效、安全文明。無特殊情況下,接到交管部門指令后城區不超過半小時、鄉鎮不超過一小時內快速拖曳交通違法及事故車輛。
13、由中標人承擔原服務單位場地內滯留車輛拖曳、轉場費用。
14、中標人須在合同簽訂和30日內與原施救服務單位解決好站點建設、場地租賃、設備收購、滯留車輛等遺留相關問題,并做好處理與交接工作。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供應商公章,格式自擬。
15、服務期內采購人中標人的服務進行嚴格考核,考核結果與實際支付的服務費用掛鉤。(考核細則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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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驗收標準:本項目按瀏財函******財政局關于加強長沙市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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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服務期限:3年。
2、交通違法和事故車輛開具放車單1日內,中標單位不得向車主收取停車費,超過1日后來領車的,中標單位可向車主收取物價核定的超期滯留停車保管費(從開具放車單1日后開始計算車輛滯留天數)。同時,交通事故車輛放車時,涉及車輛施救的,中標單位可向當事人收取事故施救費(注:超期滯留車指已開具放車單但未取車)。
3、車輛逾期不接受處理,違法、事故車輛達到報廢期限,中標單位應配合交管部門做好清理、處置工作。
4、中標人在實施涉案車輛托運、停放保管、放車及其他生產作業時發生的安全事故造成損失的,由中標人承擔一切責任,采購人不負任何責任。
5、中標人必須保證被扣留涉案車輛的完整性,不得違反法律規定自行拆卸、變賣處置涉案車輛。否則,中標人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6、本次標的包括******公安局交管大隊和各派出所交管中隊行政執法業務。
7、中標人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出售、泄密執法部門所扣車輛、涉及人員及物品信息,不得向任何人通風報信,不得利用工作平臺或系統違規查詢信息,不得利用信息牟利,所使用計算機和通訊設備必須做足安全措施防止資料泄露,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8、中標單位可對事故車輛救援進行有償服務,中標單位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有償服務收費指導價格和車主協商對事故車輛救援進行收費。其經濟行為不包括在本標的的范圍內。
9、交通事故施救費不在本次標的范圍內,強制報廢時,由報廢中標單位按物價部門評估價格支付該筆費用。
10、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但必須解決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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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