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項目-鴻山鎮(伍堡村)
修改通知
致各投標人:
******人民政府的2024年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項目-鴻山鎮(伍堡村)(招標項目編號:獅建招[2025]041號),現發布修改通知如下:
一、關于招標文件的補充修改:
1.《招標文件》專用本第4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2.4.2 提供施工條件”內容修改為“關于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2.《招標文件》專用本第4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9)”內容修改為“(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提供竣工圖、相應的施工變更簽證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等資料。承包人不按規定提交竣工資料,發包人可拒付工程余款。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一式叁份,其中一套為原始材料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承包人承擔一切費用。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竣工工程資料應當在合同規定的驗收完成后15天內提交給發包人。承包人若不能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第 3.1 條(9)的規定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紙和竣工資料,每延誤一天,發包人有權扣罰承包人的違約金 500 元,拒付工程余款。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上述文件的原始資料必須齊全,符合工程技術檔案要求,并按規范裝訂成冊。”其余內容不變。
二、關于投標人提問的回復
問題1:土方、石渣外運按2Km包干(含棄土場及渣土收納費)。此規定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的要求,應按實結算,請調整。
回復:按本項目的招標控制價及招標文件要求執行,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予以綜合考慮。
三、本修改通知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具有約束力;修改通知內容若與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以本修改通知內容為準;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時間對同一內容存在不同約定時,以最后約定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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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人民政府????(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項目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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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