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呈報審批〈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鴨子口鄉2026年道路改造提升以工代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變更的函》及有關附件已收悉。2******發改委申報要求,需變更部分項目內容。經審查,同意該項目的變更方案,現就有關內容批復如下:
一、項目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鴨子口鄉2026年基礎設施提升以工代賑項目。
項目代碼:2507-420528-04-01-801598。
二、項目建設地點
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鴨子口鄉天柱山村。
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該項目為以工代賑項目,建設期間預計帶動務工120人,發放勞務報酬162.69萬元,發放勞務報酬占以工代賑資金的比例為41.72%,利于群眾就近就業增收。同時,項目實施可以有效地改善區域公路交通條件,完善農村公路路網,有效連接交通不暢區域,補齊農村基礎設施短板。因此,建設該項目是必要的。
四、建設內容及規模
硬化3.5米寬道路2.2公里,3米寬道路0.2公里。新建3米寬機耕道3公里,1.5米寬步道0.3公里。新建蓄水池12口,垃圾池3座,擋土墻1504.2立方米,土地整理45畝,配套邊坡和村道防護、溝渠、管網。落實《政府投資項目應用磷石膏產品實施辦法》相關要求,并按照磷石膏推廣應用意見書(宜市磷指辦意見〔2025〕595號)根據項目建設特點選擇使用磷石膏產品。
五、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
該項目估算總投資416.98萬元,資金來源為申請以工代賑資金39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26.98萬元。
六、建設工期
該項目計劃建設工期12個月,2025年12月開工建設,2026年12月完工。
七、招投標方案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同意該工程對勘察、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監理、主要設備及重要材料不采用招標方式。該項目勞務組織模式采取“村委會+村民理事會(村級勞務合作社)+當地群眾”。
八、以工代賑相關要求
根據《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以工代賑中央專項投資項目實施指南(2025年版)》等文件精神,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按照“能用人工盡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群眾務工盡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的原則,組織當地農村勞動力、城鎮低收入人口和就業困難群體等參與務工,優先吸納外資外貿相關企業失業返鄉人員、返鄉農民工、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未就業退役軍人和脫貧人口(含易地搬遷脫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重點群體參與工程項目建設,賑濟模式采取“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勞務報酬發放+就業技能培訓+公益性崗位設置”。
規范簽訂施工合同、群眾務工合同,將組織群眾務工和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等相關事宜作為專門條款列入合同;全面組織務工培訓,采取“培訓+上崗”等方式,利用項目施工場地、機械設備等開展培訓,做到參與務工的當地群眾應培盡培;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建立勞務報酬發放臺賬,建設期間帶動務工120人,發放勞務報酬162.69萬元,發放勞務報酬占以工代賑資金的比例為41.72%,并盡可能提高比例。
請你單位確保項目建設規范和工程質量安全,抓緊落實相關建設條件,促進項目早日開工建設,充分發揮項目經濟社會效益。
附件:1.項目招投標意見表
2.工程投資估算匯總表
******改革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1: 項目招投標意見表 ? ? ? ? ?項目名稱: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鴨子口鄉2026年基礎設施提升以工代賑項目? |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招標 方式 |
備注 | |||
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自行 招標 |
委托 招標 |
公開招標 | 邀請 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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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 | ? | ? | ? | ? | ? | √ | ? |
設計 | ? | ? | ? | ?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 | ? | √ | ? |
安裝工程 | ? | ? | ? | ? | ? | ? | √ | ? |
監理 | ? | ? | ? | ? | ? | ? | √ | ? |
主要設備 | ? | ? | ? | ?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核準意見說明: 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開展招投標活動。項目單位在招標活動中,如對核準的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方式等內容做出改變,應向我局報告并說明原因,重新辦理核準手續。 審批部門蓋章 2025年10月10日 |
? ? 附件2: 工程投資估算匯總表 ? ? ? ? 項目名稱: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鴨子口鄉2026年基礎設施提升以工代賑項目
序號 | 工程或費用名稱 | 估算金額 (萬元) |
其中:勞務報酬金額(萬元) | 勞務報酬占申報以工代賑資金比例(%) |
一 | 工程費用 | 393.60 | 162.69 | 41.72 |
1 | 道路工程 | 166.05 | 71.74 | 18.39 |
2 | 蓄水池工程 | 67.58 | 35.00 | 8.97 |
3 | 給水管網工程 | 25.32 | 14.80 | 3.79 |
4 | 垃圾池工程 | 1.00 | 0.38 | 0.10 |
5 | 邊坡和村道防護工程 | 119.05 | 29.03 | 7.44 |
6 | 農田整治工程 | 14.61 | 11.74 | 3.01 |
二 | 工程建設及其他費用 | 17.22 | 0.00 | 0.00 |
1 | 建設單位管理費 | 0.78 | 0.00 | 0.00 |
2 | 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費 | 4.12 | 0.00 | 0.00 |
3 | 工程勘察設計費 | 7.59 | 0.00 | 0.00 |
4 |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 | 1.00 | 0.00 | 0.00 |
5 | 工程監理費 | 1.33 | 0.00 | 0.00 |
6 | 培訓費 | 2.40 | 0.00 | 0.00 |
三 | 基本預備費 | 6.16 | 0.00 | 0.00 |
四 | 估算總投資 | 416.98 | 162.69 | 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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