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受理的婁底市婁星區先鋒標識加工部報送的《標識標牌制造(含涂裝)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查。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婁底市生態環境局
郵????編:417000
擬審查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 |
標識標牌制造(含涂裝)項目 |
建設地點 |
******辦公室兩間) |
建設單位 |
婁底市婁星區先鋒標識加工部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概況 |
************辦公室兩間)租賃現有廠房建設標識標牌制造(含涂裝)項目,廠房占地面積2275m2,年產5000m2標識牌、20000m2燈箱字、1000m2PVC字、1000m2迷你字、5000m2無邊字、5000m2鐵皮字。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項目租賃現有廠房,且內部已裝修好。因此本次環評不再對項目施工期環境影響進行分析與評價。項目施工時間短,通過采取控制施工時段,固體廢棄物綜合處置等措施,其影響相對較小,且隨著施工結束其影響亦隨著消失,因此本環評不再對環保工程施工期進行贅述。 一、營運期: (1)廢氣 本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初加工階段的廢氣(切割、雕刻廢氣、打磨粉塵、開槽粉塵、焊接粉塵),噴漆階段噴漆廢氣,后續打印及膠合階段廢氣。 初加工階段的廢氣采用移動式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在廠房內無組織排放;噴漆階段噴漆廢氣經集氣系統負壓收集+水簾柜+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裝置+15m高排氣筒排放;后續打印及膠合階段廢氣在廠房內無組織排放,采取加強廠房通風等措施。各廢氣均得到有效處置,經處理后均能滿足相應排放標準,廢氣產生的影響較小。 (2)廢水 本項目運營期采用雨污分流制,水簾柜廢水經定期沉淀撈渣后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統一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后排入污水市政管網,進入婁底市第一污水處理廠,經處理達標后排入漣水。 (3)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機械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建設單位擬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基礎減振,廠房隔聲;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風機出口管道采用軟性接口;設備基礎安裝減震軟墊或阻尼彈簧減震器等措施,確保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固廢主要為邊角料、收集粉塵、廢焊材、廢包裝容器、廢活性炭、漆渣以及職工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邊角料、收集粉塵、廢焊材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區,定期外售處理;廢包裝容器、廢活性炭、漆渣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能實現合理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