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鐘潭校區建設工程
答疑紀要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答疑部分
疑問1、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8.1/ 18.2.1條款投標保證金金額:******元人民幣,與官網中投標保證金金額400000元不一致,請招標人明確投標保證金金額,謝謝!
回復1:投標保證金為400000元。
疑問2、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前附表中,1、投標保證金金額:******元人民幣。請代理明確下保證金是40萬元還是400萬元?
回復2:同回復1。
疑問3、根據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項18.1/18.2.1內容,投標保證金金額為******元,是否有誤?
回復3:同回復1。
疑問4、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及《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37條,施工項目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的2%,且最高不超過80萬元。 當前400萬元的要求遠超80萬元上限,違反強制性規定。且高額保證金排斥中小企業參與,違背公平競爭原。 請招標人將保證金降至80萬元以內;或提供允許收取400萬元的合法依據。
回復4:同回復1。
疑問5、招標文件中無圖紙,請問是否可以補充圖紙?
回復5:補充提供。
疑問6、本項是否無需提交《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如需提交請完善危大工程清單。 本項目是否無需提交《有限空間管控措施》?
回復6:補充提供危大工程清單,需提交《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有限空間管控措施。
疑問7、請提供投標文件清單?
回復7:另行發項目通知。
疑問8
1.?專用合同條款1.13“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總造價偏差在±3%以內(含)的,不予調整工程量”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招標清單及控制價的準確性、完整性應由發包人負責,故清單核對時工程量清單的偏差應全部據實予以調整。
回復:標后按招標文件執行,參照莆政綜【2020】47號文執行。?
2.?專用合同條款10.4變更估價以下約定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請招標人予以調整。 (1)中標價降幅系數=(工程預算價-中標價)/工程預算價×100%以及本章節其余涉及的工程預算價,是否指的是本工程招標控制價?若不是,則不合理。 (2)增減工程量的單價確定中投標人已標價清單中有的清單項,應以投標人已標價清單單價為準,而不是發包人工程預算價中的相應項目綜合單價×(1-中標價降幅系數)。 材料(設備)變更的價格確定中投標人已標價清單中有的,則應優先以投標人已標價清單中的價格為準,且不應×(1-中標價降幅系數)。
回復:標后按招標文件執行,參照莆政綜【2020】47號文執行。
3.?專用合同條款11.1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辦法中“發生鋼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價格”較為含糊,是否指的是閩建[2024]9號文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優先列出鋼材(結構用)、水泥、商品混凝土、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外腳手架和模板支撐腳手架鋼管、電線電纜、橋架、管材(含風管)等主要材料(市政工程優先列出鋼材(結構用)、水泥、地材及水泥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水泥穩定粒料等商品混合料),除上述優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則上按照該材料金額占材料費的比例數從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計總比例不少于70%”?
回復:更正為“本合同工程約定的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辦法為:(1)發生鋼筋、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價格大幅度波動的,即施工期當月相關工程造價部門公布的信息價與編制預算價時采用的材料信息價相比,上漲或下跌幅度在5%以內(含5%)的,其價差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上漲或下跌幅度在5%以外的,超過5%部分的價差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發生的價差只計取價差和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運雜費、場外運輸損耗、采購及倉庫保管費、包裝品回收價值等均不在調整之列。臨時工程、臨時設施及其他輔助設施材料消耗均不納入材料調差調整范圍”。??
4.根據閩建[2024]9號文《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計價實施細則》規定:人工費不納入風險承包范圍,合同履行期間,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人工費指數和塔機人工費綜合信息價格調整人工費價差,人工費價差不參與下浮,計取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請招標人予以明確。
回復:人工費按照閩建[2024]9號文執行。
5.專用合同條款12.1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中第4)5)13)18)22)約定不合理,
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上述內容不應包含在承包人風險范圍中,若有發生應予以增補。
回復:4)5)按照閩建[2024]9號文執行,13)18)22)投標人應充分理解和考慮其應承擔的風險。
6.?專用合同條款12.4進度款計算中的綜合單價,應以投標人投標報價為準更為合理。
回復:按招標文件執行。?
7.?專用合同條款21.19“土方及垃圾渣土棄運的運距按預算規定的公里數包干,中標后不予調整”不合理,根據閩建[2024]9號文規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運運距,按實際運距據實辦理結算。
回復:土方外運運距按3KM,棄置點自行選擇,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實際不同
不再調整。?
8.?根據閩建[2024]9號文規定:建筑渣土收納費按承發包雙方簽證、發票或其他證明材料據實辦理結算。請招標人予以明確!
回復:按招標文件執行。?
9.?控制價及招標清單中馬凳筋未見單獨列清單項,請招標人明確馬凳筋工程量是否并入對應型號鋼筋工程清單中,根據圖紙或實際施工方案計量計取。
回復:另行發項目通知,詳見審后工程量清單。
10.?根據閩建筑[2025]2號文規定:自2025年2月1日起,工程質量檢測費應由建設(代建)單位支付。企業管理費不再包含工程質量檢測費中應由建設(代建)單位支付的材料檢驗試驗費。請招標人予以明確!
回復:工程質量檢測費應由建設單位承擔。
11.?專用合同條款中關于工程保險的約定不合理,建設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等應當由發包人投保并承擔費用。
回復:按招標文件執行。
12.?請招標人加快補充招標控制價及招標清單文件。
回復:另行發項目通知。
疑問9、招標文件第1節“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第5項第3.1.8條中,關于“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最低資格和人數要求”所提及的“房屋建筑施工員”,是不是指須具備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頒發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中“土建施工員”崗位證書。
回復9:房屋建筑施工員2人,分別為土建施工員1人和設備安裝施工員1人。
疑問10、一、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三節 專用條款”中“1.7 聯絡”中規定有“1.7.2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項目所在地承包人項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項目所在地承包人項目部。……”問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是否可為:項目所在地承包人項目管理人員?建議更改。
回復:按招標文件執行。?
二、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三節 專用條款”中“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中規定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竣工圖六套(要求計算機出圖),其中原件四套,電子文件一套;”問:竣工圖中的六套是否為原件四套,復制件兩套,同時提供一套電子文件?
回復:是。
三、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三節 專用條款”中“6.1安全文明施工 ”中規定有“6.1.1 ……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全額賠償,本項目發生安全事故或重大傷亡事故與發包人無關,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同時,還規定有“6.1.4 關于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由承包人負責,在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過程中,承包人負責本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工地現場(含有關人員和附近來往群眾進入現場)安全工作,并及時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若在施工現場及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擔,發包人概不負責。”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條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以及“ 第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等規定,建設單位承擔法定的安全生產責任,招標文件中的相關表述明顯違反法律法規,建議修改此條款。
回復:按招標文件執行。
四、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三節 專用條款”中“16.2.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中規定有“(10)承包人若發現施工圖紙存在不符合規范或不完善之處,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發包人。”請招標人對于圖紙變更的程序作進一步的明確、細化。 ??
回復:承包人若發現施工圖紙存在不符合規范或不完善之處,按照莆政綜〔2020〕47號文件規定執行。
疑問11
1.請補充提供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及招標圖紙。
回復:另行發項目通知。?
2.?本項目招標控制價暫按22398.22萬元,投標保證金為400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銀行匯票等,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本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設置不合理,建議修改本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
回復:投標保證金為40萬元。
3.?投標文件格式“二、投標函附錄”中,合同條款號為空白,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予以明確。
回復:補充提供。
疑問12、招標文件P32要求安全員2人,是否提供安全員崗位證即可,無需提供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回復12:需同時提供安全員崗位證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疑問13、1.招標文件P32要求安全員2人,請問是否提供安全員崗位證即可,無需提供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2.招標文件P32要求房屋建筑施工員2人,請問是否房屋建筑施工員即為土建施工員?
回復13:需提供安全員崗位證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房屋建筑施工員2人,分別為土建施工員1人和設備安裝施工員1人。
二、招標文件修改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21.12條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項下增加:
設備知識產權與遠程控制限制
承包人及設備供應商保證,其提供的關鍵設備不得設置任何形式的、未經發包人明確書面同意的遠程鎖機、遠程功能限制或基于付款條件的延遲生效機制。
設備供應商必須承諾,其與承包人之間的任何商業糾紛(包括但不限于付款糾紛)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設備在項目現場的正常運行。
若因設備供應商遠程操作導致設備停運或功能受限,視為承包人嚴重違約,發包人有權要求設備供應商和承包人立即恢復設備運行,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停機損失、修復費用等)。同時,發包人有權從應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直接扣除相應損失費用。
當出現設備供應商因未收到款項而向發包人發出正式書面通知,或有跡象表明設備可能被遠程鎖定的風險時,發包人有權:直接向設備供應商支付承包人拖欠的款項,該筆款項將從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并處支付10000元作為違約金。
要求更換設備供應商,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若因承包人拖欠設備款項,導致設備供應商采取鎖機等行為,進而影響項目正常運行的,每發生一次,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同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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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注:本答疑紀要與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紀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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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教育局??(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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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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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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