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認證農產品證后監管,控制風險隱患,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2025年山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工作要點》的相關要求,決定對有效期內的重點綠色食品開展產品質量抽檢。經研究決定,擬通過公開比選,確定1家檢測公司承擔該項目任務。
一、抽檢范圍
獲得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綠色食品證書的產品。
二、內容及資金預算
序號 采購項目名稱 預算金額(元) 預計采購時間(填寫到月) 備注
1 綠色食品抽樣檢測 60000 2025年8月
三、資格條件
參加比選的檢測機構,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比選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需要提供聲明文件),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受到監管單位處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四、遞交材料要求
報價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裝訂成冊并密封裝袋,整套材料需逐頁加蓋單位公章并蓋騎縫章,所有比選文件請于報名截止時前交到報名地點。
(一)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證掃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其公司員工簽署及參加比選的,應同時出具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書需列明委托事項、委托期限、被授權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法人簽字,附法定代表人及供應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證掃描件等)]。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業績證明材料、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情況說明、服務方案、響應函(須包含檢驗批次)等。
(四)所有資料加蓋單位公章;
(五)申報單位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對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申報資格。
(六)遞交資料請用信封統一裝好密封,封口處加貼封條并加蓋公章,同時在封面上注明比選申請人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七)遞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逾期遞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五、遞交文件時間、地點:
遞交文件時間:有意參加比選的單位,請于2025年8月25日9:00至2025年8月27日17:00期間,以郵寄或者現場遞交的方式進行報名。
遞交文件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區興華北街11號太原農業綜合樓
現場遞交的持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單位公章)報名。通過郵寄遞交方式報名的,請撥打聯系電話確認是否收到報名資料。逾期遞交的項目申報申請書將不予接收。
聯系人:劉涌泉
聯系電話:******
六、比選辦法
本次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審小組根據綜合評分的情況,按照評審得分由高到低順序確定供應商。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確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太原市現代農業發展中心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