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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延長《海南省臨高縣老城區城市更新項目一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簽約獎勵及購房補貼期限的通知
鑒于《海南省臨高縣老城區城市更新項目一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特殊情況,為確保項目順利推進并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經第十六屆縣政府2025年第11次“兩重一大”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方案中“第三章第十七條關于簽約獎勵”及“第五章第二十四條關于購買縣域內新建商品房補貼”的規定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長簽約獎勵期限
(一)將“提前簽約獎勵”的期限從原規定的“征收決定規定的簽約之日起60日內”延長至“2026年6月30日”。被征收人在上述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在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將按照《海南省臨高縣老城區城市更新項目一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一次性提前簽約獎勵。
(二)將“按時簽約獎勵”的期限從原規定的“從簽約之日起第61日至120日內”延長至“2026年6月30日”。被征收人在上述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在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將按照《海南省臨高縣老城區城市更新項目一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一次性按時簽約獎勵。
二、延長購房補貼期限
將“購買縣域內新建商品房補貼”的期限從原規定的“所規定簽約之日起60日內”延長至“2026年6月30日”。被征收人在上述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選擇購買回遷商品住房的面積小于本方案規定應享受的安置面積,并在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90日內在本縣范圍內又另行購買其他新建商品住房的,將按照《海南省臨高縣老城區城市更新項目一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第五章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享受50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
******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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