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單位:
現對原招標文件做如下補遺說明:
一、對招標公告、資審、招標文件中造價師簽章條款改下:為規范投標行為,此次投標應嚴格執行《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現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規定,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報價文件應當由本單位注冊一級或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專業應為土建或者安裝專業)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本單位造價工程師應在編制人位置加蓋專用章,如未簽字、未加蓋執業專用章或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未在本投標單位注冊的,其投標無效。投標人應提供“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參與本項目簽章注冊造價師有效的查詢截圖,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依法依規處理。
******委員會或者招標人通過“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核查投標人投標資質的相應專業注冊建造師數量是否滿足企業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投標資質等級高于招標文件設定要求的,按照投標人投標資質等級核查相應專業注冊建造師數量)。注冊建造師不滿足要求的,予以否決,并依次遞補,直至選出招標文件確定數量的中標候選人。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應提供“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建造師的有關信息截圖,未提供或提供數量不足的作廢標處理。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的有關要求,誠信投標。對不滿足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投標單位,行業監管部門應依法依規處理。
三、本項目招標文件中關于建造師答辯內容增加響應性承諾的約定:“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1個年度內有3個未按要求參加項目負責人答辯的,按照投標人提交的響應性承諾(詳見答疑文件附件)的約定,招標人可以拒絕該投標人參與投標(次年1月1日恢復)”。
四、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關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五、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作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當招標公告、資審文件、招標文件與此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時,以此次答疑澄清文件為準,請投標單位及時下載。
特此澄清!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