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09CS0002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鄂倫春自治旗拓跋鮮卑“融合之路”文化體驗館室外廣場雕塑項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時間、地址更正.更正內容:
原公告的獲取采購文件日期上午開始時間:00:00:00,更正為:09:30:00。
原公告的獲取采購文件日期下午開始時間:12:00:00,更正為:14:30:00。
原公告的獲取采購文件日期下午結束時間:23:59:59,更正為:17:00:00。
原公告的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5-10-14 00:00:00,更正為:2025-10-14 09:30:00。
原公告的開啟時間:2025-10-14 00:00:00,更正為:2025-10-14 09:30:00。
原公告的代理機構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滿洲******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海拉區遠津風景F區S3棟130號門市)。
原公告的代理機構聯系方式:******,更正為:******。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現場報名需提供材料如下:
1、報名人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供復印件;
2、報名人須出具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和公司加蓋公章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3、提供經國家工商機關年檢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
******銀行開具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5、提供供應商在遞交報名資料截止之日前一年內(至少1個月)繳納稅收的相關憑據;提供供應商在遞交報名資料截止之日前一年內(至少1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憑證(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能夠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應文件);
6、提供參加政府采購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
7、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注:(1)提供以上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并膠裝成冊2份。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證件原件是指原發證機關所發證件,掃描件、公證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彩噴件一律不視為原件。(3)證件的復印件內容須與原件一致,否則不予接收。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旅游局
地??址:鄂倫春自治旗阿里河鎮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海拉區遠津風景F區S3棟130號門市)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有限公司
電??話:******
******旅游局
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