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期將對1個醫用耗材包組(詳見附件1)進行院內公開遴選,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質要求
1.遞交預審文件時間: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時間)。逾期不予受理,開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辦公室(行政辦公區1樓130室)。
3.投標供應商根據資格預審文件相關要求(詳見附件2,內含我院耗材合同模板)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資料(資料雙面打印,全部加蓋公章,一式一份,否則不予受理,合同模板無需打印)。
4.完善附件3的內容,將電子表格發送至政務郵箱(******)。
二、其他要求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組醫用耗材遴選。
2.我院驗證時可向投標單位咨詢有關情況,并要求提供投標單位必須了解的有關情況,投標單位應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否則作棄權論。
3.參加本項目遴選活動的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誠信檔案沒有污點,否則不允許報名。
4.作為醫療器械管理的中標產品需在深圳醫用耗材陽光交易和監管平臺簽訂線上采購合同,不配合在平臺簽訂線上采購合同的將直接啟用備選供應商,無備選供應商的將廢標重新遴選。
5.可收費的醫用耗材必須提供國家醫保編碼,如供貨后無法提供國家醫保編碼將不予結算。
6.作為醫療器械管理的產品價格不得高于深圳市陽光交易平臺的限價;中標后如價格高于平臺限價,直接按平臺限價簽訂合同。
******醫院因客觀原因導致未完成新一輪招標時,可與中標商續簽半年供貨合同。
三、公開招標項目及競爭性談判項目評標原則以性價比為指導原則,評標小組集體決定,評分標準詳見附件4。
說明:1、①如提供證件資料無效或不全,則不給予報名;②具體開標日期另行通知;③如提供虛假材料,列入我院不良記錄名單且三年內不得在我院投標;④上述每一條款必須實質性滿足和響應,否則投標無效;⑤政策性原因:若因政府統一招標,將無條件按政府招標結果執行。
2、有關本次遴選事宜任何疑問,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電話的形式進行詢問:
******辦公室(行政辦公區1樓130室)
咨詢電話:0755-******轉8866、0755-******
業務聯系人:何工
附件:
1.醫用耗材遴選目錄
******保健院醫用耗材預審文件
3.報名統計表
4.評分標準
******保健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