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八公山區東西華山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澄清 各潛在投標人:關于淮南市八公山區東西華山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項目編號:2025GCHNG0203),現作出如下答疑澄清:1、本項目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中1.4.4 投標人(包括聯合體各成員)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補充以下內容:(11)投標人在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被淮南市及其所轄縣、區(園區)行業主管部門以串通投標、弄虛作假、出借資質、轉包、違法分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以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日期為準);(12)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被淮南市建設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且在公示期內的(以公布日期為準)。上述內容投標人無需單獨提供證明材料,投標文件格式投標函(不含報價)中已包含“7.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且不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和第1.4.4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承諾,投標人按照投標函格式如實提供即可。2、本項目合同中有關人員變更的違約責任作如下調整:項目部組成人員應按合同約定天數到崗履約,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變更。項目經理出現變更的,每人每次變更由承包人承擔合同金額2%的違約金;技術負責人出現變更的,每人每次變更由承包人承擔合同金額1.5%的違約金;其他關鍵崗位人員(安全、施工、質量、負責人)出現變更的,每人每次變更由承包人承擔合同金額%的違約金。合同條款中其他約定與此不一致的以此要求為準。注:本次澄清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內容與原招標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次澄清內************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