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xiang)目名(ming)稱:國(guo)產集中文印(yin)監控(kong)系統采購項(xiang)目
二、項目編號:2024-JWSDYT-F3001
三(san)、項目概括及預算情況
(一)項(xiang)目(mu)概括:本項目為國產版集中(zhong)文(wen)印監控(kong)系統采購項目。
(二)預(yu)算情況:15.70萬元。
四、報價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er)十二(er)條資格條件:
1.具(ju)有獨(du)立承擔民事責任(ren)的能(neng)力;
2.具有良(liang)好的(de)商業信譽和健(jian)全的(de)財務會(hui)計制(zhi)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shou)和(he)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hao)記錄(lu);
5.參加采購活(huo)動前3年內,在(zai)經(jing)營活(huo)動中(zhong)沒有重(zhong)大違法(fa)記(ji)錄(lu);
6.法(fa)(fa)律、行(xing)政法(fa)(fa)規規定的其他條(tiao)件。
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dui)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wai)資(zi)(含港澳臺)獨資(zi)或(huo)控股企業。
三)負責人(ren)為同(tong)(tong)一人(ren)或(huo)者存在(zai)直(zhi)接控股(gu)、管(guan)理關系(xi)的不(bu)同(tong)(tong)供應(ying)商,不(bu)得(de)同(tong)(tong)時參加同(tong)(tong)一包(bao)的采購活動(dong)。生(sheng)產型企(qi)(qi)業(ye)的生(sheng)產場經營地址或(huo)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tong)(tong)一地址的,非國有銷(xiao)售(shou)型企(qi)(qi)業(ye)的股(gu)東和管(guan)理人(ren)員(法定代(dai)表人(ren)、董事、監(jian)事)之(zhi)間存在(zai)近親(qin)屬、相互占股(gu)等(deng)關聯的,也不(bu)得(de)同(tong)(tong)時參加同(tong)(tong)一包(bao)的采購活動(dong)。近親(qin)屬指(zhi)夫妻、直(zhi)系(xi)血(xue)親(qin)、三代(dai)以內旁系(xi)血(xue)親(qin)或(huo)近姻親(qin)關系(xi)。
四)未(wei)被中(zhong)國(guo)政府采(cai)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在軍隊采購網(******)軍隊采購暫停名單處罰范圍內或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和處罰范圍內,以及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處罰期內)。
五)報價供應(ying)商(shang)應(ying)當具(ju)備履(lv)約的能(neng)力,在履(lv)約環(huan)節不得轉(zhuan)包(bao)和(he)違法分包(bao),一經發現(xian)存在轉(zhuan)包(bao)和(he)違法分包(bao)行為,轉(zhuan)包(bao)和(he)違法分包(bao)的相關企(qi)業(ye)均(jun)將(jiang)受到相關處罰(fa)。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ti)談判。
五、采(cai)購(gou)標(biao)的具體情況
詳(xiang)見(jian)附件1。
六、公示(shi)時間
本項(xiang)目采購需(xu)求(qiu)公(gong)示期(qi)限:自2025年10月15日(ri)起,至2025年10月21日止(zhi)。
七、意見反饋(kui)方式(shi)
本項目需(xu)求公(gong)示期間接受社會公(gong)眾及潛在供(gong)應商的監(jian)督。
服務供應方可以對(dui)需求(qiu)參數的完整性(xing)(xing)、合理性(xing)(xing)、公(gong)正性(xing)(xing)提出(chu)具(ju)體(ti)意(yi)見建(jian)議,防止出(chu)現指向性(xing)(xing)、排他性(xing)(xing)等問題,對(dui)本次公(gong)示(shi)內容存在(zai)合理化建(jian)議或質疑的,請在(zai)公(gong)示(shi)期內,供應商可按(an)照《意(yi)見建(jian)議反饋表(biao)》(見附件(jian)2),逐頁加蓋(gai)單位公章采取掃(sao)描件發郵箱(xiang)(******)等方(fang)式遞交(jiao),提(ti)出建議應(ying)當詳細具體、理由充分、實事求是,不得(de)有意排(pai)斥其它潛在(zai)供應(ying)商。
請遵(zun)循客觀、公正的(de)原則,對本項目(mu)需求公示提出(chu)意見(jian)或(huo)者建議,并請于2025年(nian)10月21日(ri)18時(shi)前將書(shu)面意見(jian)反饋(kui)至采購機構,采購機構(gou)應當于公示(shi)期滿5個工作日內(nei)予以處理。
采購機構(gou)未在規定時間內(nei)處理(li)或者對(dui)處理(li)意(yi)見不滿意(yi)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xiang)采(cai)購機構提出質疑(yi);質疑(yi)未在規定時間內(nei)得到答(da)復或者對答(da)復不滿意的,異議(yi)供應(ying)商(shang)可以(yi)向監督部門(men)提出投訴。
八、聯系方式
(一(yi))采購機(ji)構聯系方式(shi)
聯?系?人:董(dong)工
聯(lian)系方式:******
(二)監督部門(men)聯系方式
項目監(jian)督人:采(cai)購管理(li)部(bu)門(men)
聯系(xi)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