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現我單位發布“龍子湖區2025年安財東院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招標文件提出的疑問回復,具體如下:
疑問1:本項目招標文件第59頁“詳細評審標準表”中要求:“擬任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得 2分。本項滿分2分。”根據人社廳發布《安徽省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指導意見(試行)》規定,且在2025年02月06日招標的D-7路、G21路道路工程施工項目與2025年7月28日招標的懷遠縣體育工程綜合建設項目(“三個一”體育工程建設項目),業主為:******有限公司,也有施工企業提了類似答疑業主回復的是:予以認可,須同時提供投標單位蓋公章聘書及蓋公章聘文。我公司的項目經理為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且被我公司聘任為建筑工程工程師,有聘任證書,請問是否可認定為建筑工程中級職稱?
回復1:予以認可,須同時提供投標單位蓋公章聘書及蓋公章聘文。
疑問2:招標文件第P59頁加分設置:1.項目經理職稱: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得2分,滿分2分。2.技術負責人職稱:符合招標公告門檻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得2分,滿分2分。本項目招標控制價826.600456萬元,設此作為加分項,是否有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同期蚌山區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大約2000萬左右只設置施組作為打分項,而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此加分項是否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形成隱形壁壘,安徽省財政廳615號文件明確規定不得對潛在投標人設置隱形壁壘。建議招標文件取消項目經理職稱加分項、技術負責人加分項或改成接受聯合體投標,給更多新成立的小微企業參與的機會。
回復2: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原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本次內容作為本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工作上的不便,敬請諒解。
蚌埠市龍子湖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局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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