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區本島防洪排澇綜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Ⅰ標段中標候選人公示
?由******有限公司建設的舟山普陀區本島防洪排澇綜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Ⅰ標段,由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組織(公開)招標。于2025年9月26******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現評審活動已經結束,將中標候選人(綜合得分排序前五名)推薦結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投標人 | 項目負責人 | 工期 | 投標報價(元) |
******有限公司 | 黃蕓鋒 | 1080日歷天 | ****** |
******有限公司 | 朱琪琛 | 1080日歷天 | ****** |
******有限公司 | 葉森 | 1080日歷天 | ****** |
******有限公司 | 化學彬 | 1080日歷天 | ****** |
華樂 | 1080日歷天 | ****** |
評標紀要: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項目組成員中胡英兼職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與安全員;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項目組成員中章泊洋兼職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與安全員;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提供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數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未提供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未提供安全員;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項目技術負責人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張靜無浙江省水利廳“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透明工程)”下載人員信息打印件;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未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的資質動態核查結果;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承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未提供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A證);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承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企業主要負責人未提供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A證);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承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技術負責人)未提供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A證);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承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未提供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A證);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承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經理)未提供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A證),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承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未提供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A證);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承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A證)。
根據技術標符合性審查未通過的情形第三條:“投標人的投標資格不滿足招標文件載明的強制性要求的(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3款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資料為準),或同一人員同時兼任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中兩個及以上崗位,或不滿足國家有關規定的”,技術標符合性審查不通過。
******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封面無注冊一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簽字并加蓋執業專用章。根據商務標符合性審查不通過的情形第七條:“存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無效投標情況的”,商務標符合性審查不通過。
公示期限自: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間先向招標人提出異******發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號)的規定要求,向******水利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采用書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招標人聯系人:朱光潔,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朱士良,聯系電話:******。
******水利局 聯系電話:****** 聯系人: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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