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江流域浦南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工程總承包(EPC+O)重新招標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九龍江流域浦南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工程總承包(EPC+O)重新招標已由******改革局以漳薌發改審〔2024〕10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區財政統籌,招標人為******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EPC+O)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九龍江流域浦南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工程總承包(EPC+O)重新招標。
2.2建設地點:浦南鎮坑尾溪、浦林溪、語滄溪、東清溪、鰲門溪、南山溪、布坑溪、甘園水閘及湘橋水閘(規劃部門紅線范圍內)。
2.3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總投資估算17926.37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4157.62萬元。本項目分3個子項目(其中,包含各子項目清淤處理費合計633.93萬元)。
子項目一為浦口排澇站上游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對坑尾溪、浦林溪、浯滄溪、東清溪、鰲門溪、南山溪、布坑溪進行水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氮磷生態攔截溝渠、養殖尾水三池兩壩處理設施、內源清淤、生態護岸及人工濕地,建立高效增氧脫氮系統,配套應急處置設施和水質檢測、視頻監控等,并對流域進行水生態植物修復。
子項目二為甘園水閘入河支流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養殖尾水三池兩壩處理設施、人工濕地、內源河道清淤,建立高效增氧脫氮系統和高效除磷系統,配套應急處置設施等。
子項目三為湘橋水閘入河支流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建設養殖尾水三池兩壩處理設施、內源河道清淤、人工濕地,建立高效增氧脫氮系統并配套水質檢測和視頻監控設施。
?2.4招標范圍及主要建設內容:
2.4.1招標范圍: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運維管理及保證項目完整的補充測量等全部內容,具體工程建設內容以經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為準。
(1)勘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實施范圍內的工程勘察 (含地質勘察、測繪等),并提供滿足設計規范及勘察規范要求的全部勘察報告和資料及相關審查(如有時)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驗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務等。
(2)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審批用地紅線范圍內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后續設計服務及相關審查(如有時)配合工作等。
(3)施工范圍:具體以施工圖紙、有關設計變更通知、工程量清單所列指的范圍、招標文件以及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說明為準。
(4)采購范圍:施工圖所載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設備采購。
(5)運維管理維護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生態溝渠、人工濕地等,以實際移交運維管理內容為準。
(6)補充測量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實施范圍內的測量,提供滿足設計要求及測量規范要求的測量和資料及相關審查(如有時)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驗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務等,以保證項目完整性。
2.5工期及勘察設計服務周期
2.5.1總工期為1095日歷天(含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及各階段評審時間)。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①各子項目清淤處理的施工總工期為180日歷天;②人工濕地部分的施工總工期為360日歷天;③水質水量自動檢測平臺和液氣能高效增氧脫氮系統的施工及設備安裝總工期為720日歷天。
2.5.2勘察服務期:勘察周期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歸檔止(該周期含勘察及后續服務兩階段),勘察成果的提供時間應能滿足各設計階段的需求。其中:①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歷天內提交勘察大綱;②發包人通知進場進行初勘之日起60日歷天內提交初步勘察報告;③自初步勘察報告提交之日起60日歷天內提交詳細勘察報告送審稿,經審查合格后7日歷天內提交地質勘察報告書(正式稿);④從勘察人提交正式的地勘報告書至工程竣工歸檔止,服務內容包括勘察報告書審查階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技術咨詢服務及工程竣工歸檔等后續服務工作。
2.5.3設計服務期:①方案設計階段: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天內提交方案設計文件送審稿,方案聯審會后5日歷天內提交優化后的方案設計文件(含電子檔)。②初步設計階段(含概算編制):方案設計文件通過審查后30日歷天內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審稿;初步設計送審稿審查通過后5日歷天之內提交通過審查的正式初步設計文件(含概算)含電子檔。③施工圖設計階段:初步設計文件(含概算)通過審核后30日歷天內提交符合審查要求的施工圖文件送審稿;施工圖審查文件審查通過后5日歷天內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圖設計文件;④勘察人應在各階段的設計工作和設計文件審查期間,在不影響設計時間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進行各階段的工程地質勘察并提交勘察報告。⑤后續服務階段:從提供正式施工圖設計文件至竣工驗收合格并配合有關的資料歸檔完成。
2.5.4運營維護周期:3年。
2.6其他:/。
工程總承包單位必須負責與材料、工程設備供應商的聯系、配合、服務、協調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條件、相關設施、安全管理及統籌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資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關部門竣工驗收及資料檔案備案歸檔。
2.7質量要求:工程質量驗收按法律規定的水利工程相關的驗收標準執行。
(1)勘察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的勘察標準和規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應能通過行業主管或相關必要的審查(如有時)。
(2)設計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設計規范合格標準,初設及概算審查應達到行業主管審查合格標準、施工圖能順利通過行業主管或相關必要的審查(如有時)。
(3)施工質量標準: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及其他相關規范合格標準(修改后的相關規范規程以修改后為準)。
(4)工程材料及設備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材料設備管理條例及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5)運維管理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要求及招標人考核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各方)。
3.2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以下資質:
(1)勘察資質要求: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資質要求: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及合格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管理人員資格要求:
3.3.1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總負責人要求為:1人,具備有效的①一級水利水電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不含臨時建造師)或②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或③水利水電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應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以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繳費累計六個月及以上社保繳交證明掃描件所署單位為準。社保由上級單位統籌繳納的,還應提供上級單位出具的統籌繳納證明。同時需提供身份證掃描件。
3.3.2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聯合體則由設計方委派)資格要求:1人,具備合格有效的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或水利水電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應是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一方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以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繳費累計六個月及以上社保繳交證明掃描件所署單位為準。社保由上級單位統籌繳納的,還應提供上級單位出具的統籌繳納證明。同時需提供身份證掃描件。
3.3.3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施工負責人(聯合體則由施工方委派)資格要求:1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一級水利水電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不含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及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應是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中承擔施工任務的一方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以注冊建造師證書上的注冊單位為準,以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繳費累計六個月及以上社保繳交證明掃描件所署單位為準。社保由上級單位統籌繳納的,還應提供上級單位出具的統籌繳納證明。同時需提供身份證掃描件。
3.3.4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勘察負責人(聯合體則由勘察方委派)的資格要求:1人,具備合格有效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且應是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承擔勘察任務的一方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以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繳費累計六個月及以上社保繳交證明掃描件所署單位為準。社保由上級單位統籌繳納的,還應提供上級單位出具的統籌繳納證明。同時需提供身份證掃描件。
3.3.5投標人其它人員要求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投標評審中不做資格審查,但需提供到位承諾書)
注:除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可由項目總負責人兼任外,上述其他人員必須專人專職,不得兼任,但應滿足其資格要求。
3.4財務狀況要求:/。
3.5.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數量要求:1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投標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的牽頭方)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起的近10年內(含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承擔過一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9000萬元的水利工程的工程總承包(EPC)或施工總承包業績。
3.6.其他資格要求:
(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單位總數不超過4家。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須以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擔任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成員中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含聯合體牽頭方)不超過1家,承擔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不超過1家,承擔勘察任務的成員單位不超過1家,承擔運維管理任務的成員單位不超過1家,其中承擔運維管理任務的成員單位可由聯合體成員中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含聯合體牽頭方)或承擔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負責承擔。②自愿組成聯合體的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本招標項目工作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③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招標項目中投標;④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⑤聯合體各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及聯合體成員的分工及各自應承擔的職責。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2)投標人(或******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查詢其上述信用記錄的信用信息查詢結果網頁打印件或截圖(均須注明網址)。
3.7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其他資格審查條件詳見招標文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通過漳州市工程項目交易中心電子交易平臺(網址:******),采取無記名方式免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本招標項目電子招標文件使用新點投標文件制作軟件(福建版)打開。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25年10月31日?09時30分00秒,投標人必須通過已激活的企業CA登錄漳州市工程項目交易中心電子交易平臺(網址:******)在線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逾期遞交的或未遞交到指定網址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7.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7.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7.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元)。
7.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標須知前附表規定為準。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漳州市工程項目交易中心”(******)等媒介上發布。
9.聯系方式
? ? ? ? 招標人:******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薌城區浦南鎮鎮府路1號
? ? ? ?電子郵箱:/
? ? ? ?電話:******??
? ? ? ?聯系人:林工
?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洪山園路68號招標大廈C座219室
電子郵箱:/
電話:******
聯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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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監督機構名稱:漳州市薌城區水利局
地址: 漳州市薌城區瑞京路213號萬科瑞京城南區沿街二樓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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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名稱:漳州市工程項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龍文區水仙大街100******服務中心四層南側)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