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電子版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內容未顯示,現作出明確,具體內容詳見本補遺書附件。
本項目工程量清單編制及計價說明及工程量清單已修改,投標人在招標系統里自行下載查閱。
施工圖已修改,投標人在招標系統里自行下載查閱。
本項目專用技術規范已修改,投標人在招標系統里自行下載查閱。
本項目預算價修改為貳仟捌佰柒拾伍萬陸仟壹佰捌拾叁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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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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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標段 |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
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 □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各成員資質要求:????/ ???,????/ ???。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標段 | 財務要求 |
承諾提供不少于******************銀行存款證明)。 ******銀行級別:******銀行。 |
注:1、聯合體投標時,應由聯合體牽頭人出具,或根據聯合體協議書工程量比例分別出具。
******銀行信貸證明或財務能力承諾書未注明標段號的,所投標段均予認可,注明標段號的,注明的所有標段均予認可。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標段 | 業績要求 |
自2020年7月1日(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以來,按一個標段成功完成過二級及以上新建或改、擴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養、整治項目、路口改造項目)公路工程的施工。 |
注:1、投標人應在“第九章 投標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類似項目情況表”后附相關資料,所附資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5.3項規定。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 | 信譽要求 |
不得存在投標人須知第1.4.3及1.4.4項情形。 |
注:1、投標人應在“第九章 投標文件格式”的“投標人的信譽情況表”后附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最低要求)
人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項目經理 | 1 | 1、有公路工程二級(專業及等級)注冊建造師證書,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有效期內的(?公路水運/□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擬任項目經理投標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項目經理(包括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 |
項目技術負責人 | 1 | 1、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有效期內的(?公路水運/□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
安全負責人 | 1 | 有效期內的(?公路水運/□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該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交工驗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擬委任項目經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則認定:
(1)若該合同工程協議書尚未簽訂,則其中標通知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和備選項目經理均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該合同工程協議書已簽訂的,則僅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該合同工程未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已經更換的,則現任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時應在投標文件中附該合同工程項目發包人的同意更換證明材料,否則更換前后的項目經理均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建設工程,不受地域、行業和投資性質的限制。
4. 所附資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5.5項規定。
附錄6 資格審查條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最低要求)
人員 | 最低數量要求 | 資格要求 |
安全負責人兼環保監控員 | 1 | 中級及以上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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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7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機械設備和試驗檢測設備最低要求)
序號 | 設備名稱 | 規格、功率及容量 | 單位 | 最低數量要求 |
8 | 瀝青路面拌合設備 | 4000型及以上 | 臺 | 1 |
9 | 運輸車 | 10t及以上 | 輛 | 2 |
10 | 水穩混合料拌和 | 產量大于400t/h的二次拌和或振動拌 和設備 | 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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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8 定標辦法
1.定標組織
(******委員會成員數量應為5人及以上單數。
(******委員會成******************委員會成員。
(******************委員會的,應從其中推選一人擔任組長。
(******委員會成員與中標候選人有利害關系的應主動說明并申請回避。
(******委員會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保密。
2.定標辦法
(************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應對定標會議全程錄音錄像,并統一密封保存定標投票表、過程記錄、錄音錄像等書面或影音資料,存檔備查。招標人應及時、主動向紀檢監察部門報告定標會議相關情況,并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定標會議進行監督。
(2)招標人可根據招標文件規定在定標會議前對所有中標候選人進行考察、質詢。考察、質詢小組應由3 人及以上單數組成。考察、質詢小組應如實記錄考察、質詢情況,并出具考察、質詢報告作為定標要素之一。考察、質詢報告應客觀公正。
(3)鼓勵招標******委員會具體實施。
(************委員會以直接票決或者逐輪票決的方式確定中標人。
(5)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定標要素及具體內容。定標要素的具體內容應參考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質詢或考察內容、現場面試內容等,此外,還可以參考以下方面:
①價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務報價高低、主要材料報價的合理性、不平衡報價情況等;
②企業匹配性:主要包括企業規模、資質等級、專業技術人員規模、近年的財務狀況、過往業績(含業績影響力、難易程度)等;
③企業信譽:主要包括企業信用情況、過往業績履約情況、建設單位履約評價情況等(可查詢全國和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系統)、浙江省交通運輸信用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全國或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等);
④投標方案:主要包括技術標情況、工程建設重難點解決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⑤擬派團隊能力與水平:主要包括團隊主要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擬派項目團隊人員的資信實力等;
⑥資質動態核查:核查中標候選人“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最新對應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如非“合格”狀態將取消中標候選資格。
⑦招標人認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3.定標報告的備案
(******委員會名單、定標程序、定標要素、定標辦法、定標結果等內容。
(2)定標結束后3日內,招標人應當將中標結果情況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海寧])和浙江政務服務網上公告不少于3 日。
(3)招標人應將定標報告作為招標投標情況報告的一部分,報送海寧市交通運輸局。
4.重新確定中標人或重新定標
(******委員會從其他中標候選人中按原定標方法確定中標人:
①中標人放棄中標資格或者拒不簽訂合同的;
②中標人被查實存在違法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
③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2)定標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重新定標:
******委員會未按定標辦法公正履職的;
******委員會成員與中標候選人有利害關系且未申請回避的;
③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5.本辦法由招標人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定標辦法由招標人根據《浙江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評定分離”操作指引(試行)》(浙發改公管〔2023〕256號)制定)。
應包括:
******委員會的組建標準和方法。
2.是否對中標候選人進行考察、質詢。以及考察、質詢的方式、內容、時間安排等。
3.是否對中標候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開展現場面試。以及現場面試的方式、內容、時間安排等。
4.定標要素及具體內容。定標要素的具體內容應參考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質詢或考察內容、現場面試內容等,此外,還可以參考以下方面:
(1)價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務報價高低、主要材料報價的合理性、不平衡報價情況等;
(2)企業匹配性:主要包括企業規模、資質等級、專業技術人員規模、近年的財務狀況、過往業績(含業績影響力、難易程度)等;
(3)企業信譽:主要包括企業信用情況、過往業績履約情況、建設單位履約評價情況等(可查詢全國和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系統)、 浙江省交通運輸信用綜合管理服務系統);
(4)投標方案:主要包括技術標情況、工程建設重難點解決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擬派團隊能力與水平:主要包括團隊主要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擬派項目團隊人員的資信實力等;
(6)招標人認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5.定標方法
******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委員會以直接票決或者逐輪票決的方式確定中標人。
(************委員會成員簽字確認。
(3)其他定標辦法:_____/_____。
6.定標會議主要議程。
******委員會名單、定標程序、定標要素、定標辦法、定標結果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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