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AHXD-CG-2025-120
二、項目名稱:安慶市迎江區華中路智慧停車建設項目運營管理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安慶市迎江區新民里4號樓三層
成交比例:上交采購人為營業凈收入的40%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項目名稱:安慶市迎江區華中路智慧停車建設項目運營管理 采購方式:競價 采購內容:本項目主要采購安慶市迎江區華中路智慧停車建設項目運營管理,主要涉及停車場約70個泊車位的建設和運營;具體內容詳見競價文件服務需求及質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5+N 年(運營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續簽 N 年,N 不超過5年) |
五、評審專家名單:張安寧、昝樹琳、張松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詳見競價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安慶市迎江區新城吾悅廣場綜合體B1寫字樓1523室,聯系電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委員會
地址:安慶市迎江區先鋒巷17棟101號
聯系人:金女士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
******有限公司
地址:安慶市迎江區新城吾悅廣場綜合體B1寫字樓1523室
聯系人:汪工
電話:******
3、項目聯系方式
聯系人:汪工
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