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站區路片區排水防澇建設工程總承包(EPC+O)
(重新招標)答疑紀要(第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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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由我司組織招標的武夷山市站區路片區排水防澇建設工程總承包(EPC+O)(重新招標)(項目編號:E************001)有關事項答疑如下:
1、招標文件第三章,第一節 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中投標人(指聯合體中承擔運營任務的單位)運營期間應急搶險時,15分鐘以內到達項目所在地在的得40分,在半小時以內的得20分,其他不得分。滿分40分。(以投標人提供的辦公場所地點至項目地點的地圖駕車時間截圖為準,需提供真實有效的租賃合同等佐證材料。)問:如何證明租賃合同等佐證材料是真實有效?
答:投標人須提供一份在開標截止日前一個月或一個月以上即已生效的租賃合同,并附上相應的租金轉賬憑證及發票。(備注:1.轉賬憑證及發票備注信息需與租賃合同信息一致;2.由于項目地處鐵路沿線,運營單位必須確保對任何排澇意外都能做到快速響應、及時搶修,以從根本上杜絕鐵路安全風險。)
2、“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函附錄1-6在招標文件專用合同中未找到相應條款號 ,請招標人對相應合同條款號做出提示。????
答:投標人在合同條款號可填入“13.1”。
3、投標人若不承諾實施裝配式建筑,請問技術標評分條件—“2.2.4(2)3.設計深度要求(必選)”中,投標人是否按照“非裝配式建筑設計方案應評審下列內容:1.深化圖紙是否完整,深度符合相關規定;2.方案是否完整,深度符合相關規定;3.方案是否符合現行國家和地方標準;”的要求提供設計方案內容即可?
答:是。
4、本項目評分條件2.2.4(5)中—“2.承擔本項目******辦公室公布的福建省裝配式混凝土部件部品生產基地名單,投標人須持有該預制構件生產商針對本項目投標的授權書或合作協議書,且須提交該預制構件生產商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該預制構件生產商具有市級及以上應急管理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及以上達標企業評級)的得1分(若投標人未承諾實施裝配式建筑的無需提供,直接得分),本項滿分為1分。(適用于裝配式房屋建筑工程、裝配式市政工程)。” 請問:投標人若不承諾實施裝配式建筑且無提供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預制構件構生產商,本項是否可直接得1分?
答:若投標人未承諾實施裝配式建筑的無需提供本項相關材料,直接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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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本“答疑紀要”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時,以本“答疑紀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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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服務中心
招標******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