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標公告中“四、投標供應商資格條件”現更正為:
3.1.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四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無外資、港澳臺背景,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1.2******銀行、保險、電力、電信等法人分支機構,會計師、律師等非法人組織,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法人除外);
3.1.3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含港澳臺)獨資或控股企業;
3.1.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施設備、專業技術能力,質量保證體系和固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地;
3.1.6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1.7參加軍隊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200萬元以上)等重大違法記錄;
3.1.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的生產場經營地址或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非國有銷售型企業的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等關聯的,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
3.1.9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在軍隊采購網(******)軍隊采購暫停名單處罰范圍內或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和處罰范圍內,以及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處罰期內);
3.1.10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基本賬戶未處于凍結狀態。提供2022、2023、2024******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或承諾書;
3.1.11投標企業應當具備服務履約的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二、原招標公告中“五、招標文件申領時間、地點、方式中的本項目特定資質材料:無”現更正為:
申領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軍隊單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非外資(含港澳臺)獨資企業或外資控股企業的書面聲明(企業提供,事業單位、軍隊單位不需要提供);
5、投標供應商主要股東或出資人信息;
6、在軍隊采購網查詢企業與項目經理均未處于禁止投標期限內。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在軍隊采購網(******)軍隊采購暫停名單處罰范圍內或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和處罰范圍內,以及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處罰期內)的承諾書;
7、參加軍隊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200萬元以上)等重大違法記錄承諾書;?
? 8、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