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文件中商務標投標人業績“投標人近3年(開標之月前 36個月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依據),設計過類似工程,憑投標人承擔過類似規劃和類似工程的設計合同、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或者中標通知書原件掃描件(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一件或一件以上),按下列標準計①“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類、全域土地綜合治理或農業類規劃,每個得0.5分,最高1分。②農業、景區建設或者旅游基礎設施類工程,投資規模在0.5-1億的得0.5分,1-1.5億的得1分,1.5億及以上的得2分。評審依據:憑設計合同、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原件掃描件或中標通知書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未提供不得分。”變更為“投標人近3年(開標之月前 36個月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依據),設計過類似工程,憑投標人承擔過類似規劃和類似工程的設計合同、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或者中標通知書原件掃描件,按下列標準計①“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類、全域土地綜合治理或農業類規劃,每個得0.5分,最高1分。②農業、景區建設或者旅游基礎設施類工程,投資規模在0.5-1億的得0.5分,1-1.5億的得1分,1.5億及以上的得2分。評審依據:憑設計合同、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原件掃描件或中標通知書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2.新增附件《可研報告》。
其他內容不變,請各投標人下載答疑澄清文件、可研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