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體粉碎機采購項目更正公告
1、項目名稱:載體粉碎機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2025-JKDWLJ-W1004
3、更正內容
******銀行、保險、電力、電信等法人分支機構,會計師、律師等非法人組織,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法人除外);
(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含港澳臺)獨資或控股企業;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施設備、專業技術能力、質量保證體系和固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地;
(五)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六)參加軍隊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200萬元以上)等重大違法記錄;
(七)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在軍隊采購網(******)軍隊采購暫停名單處罰范圍內或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和處罰范圍內,以及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處罰期內)。
(八)本項目特定資格:報價企業應當為生產企業,具備生產談判產品的關鍵設備。1.截至開標前完成軍隊采購網(******)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完成注冊。
2.投標保證金追溯期設定為2年,即自項目開標之日起2年內,發現供應商參加該項目招投標活動存在違規行為的,應追繳其投標保證金,供應商拒不繳納的,予以加重處理,超過2年的不再追繳。(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無效投標處理)。
3.投標供應商應具有二級及以上保密資質。
現更正為1:******銀行、保險、電力、電信等法人分支機構,會計師、律師等非法人組織,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法人除外);
(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含港澳臺)獨資或控股企業;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施設備、專業技術能力、質量保證體系和固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地;
(五)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六)參加軍隊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200萬元以上)等重大違法記錄;
(七)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在軍隊采購網(******)軍隊采購暫停名單處罰范圍內或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和處罰范圍內,以及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處罰期內)。
(八)本項目特定資格:1.截至開標前完成軍隊采購網(******)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完成注冊。
2.投標保證金追溯期設定為2年,即自項目開標之日起2年內,發現供應商參加該項目招投標活動存在違規行為的,應追繳其投標保證金,供應商拒不繳納的,予以加重處理,超過2年的不再追繳。(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無效投標處理)。
3.投標供應商應具有二級及以上保密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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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內容2:
原談判時間為:2025年9月8日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