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定價方式:組合定價
2.付款方式:
2.1 付款人:長******人民政府
2.2 付款方式:本項目無預付款,采取派單制,按實結算,即單價上限價*實際工程量*中標折扣率=最終結算金額,每個月匯總派單結算資料經第三方造價咨詢服務機構核算并出具審核報告為準,按月度支付(服務期間結算總金額不會超過預算總金額,結算每片區總金額最多為850000.00元,當總結算金額未超過850000.00元時,按實結算;當總結算金額超過850000.00元時,最多支付850000.00元,超過部分將不再進行支付。)。
3.乙方必須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其派出的服務人員人身意外保險。
4.提供勞務及設備租賃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安全問題及相關善后,均由乙方負全責(包含所有物資管理等)。
收款賬戶: ******有限公司:************9)
3.預付款保函: 否
無
4.支付形式:國庫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務期限
合同服務期限:
2025-07-02 —— 2026-07-02 五、服務地點
長沙縣黃花集鎮區域(東至黃金大道(不含黃金大道)、西至東十一路、南至人民東路(不含人民東路)、北至長永輔道)范圍內主要道路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主體:甲方為項目的驗收主體
驗收組織方式:自行組織
是否邀請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否
是否邀請專家:否
是否邀請服務對象:否
是否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否
驗收組織的其他事項:/
(2)履約驗收時間: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驗收
(3)履約驗收方式:分期/分項驗收
(4)履約驗收程序: 按照長沙市政府采購履約驗收規定的程序。
(5)履約驗收的內容:
技術履約驗收內容:/
服務履約驗收內容: 按甲方要求
商務履約驗收內容: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6)履約驗收標準:
1、本項目******財政局《關于加強長沙市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長財采購〔2024〕5號)》相關規定進行驗收。
2、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3、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如因成交人造成的,由成交供應商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采購單位承擔。
4、項目驗收不合格,由成交供應商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7)履約驗收的其他事項:
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七、知識產權歸屬和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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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合同規定范圍內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擁有監管權。有權定期核對乙方提供服務所配備的人員數量。對甲方認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限期予以整改。
2.根據本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用。
3.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4.采用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明檢和暗檢,全面檢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檢查和考核,甲方根據需要,可適時適度調整、補充考核辦法。
5.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6.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稱職的,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予以調換。
7.甲方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開展管理工作所必須的基礎資料。
8.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經營活動。
9.當乙方項目負責人業務和協調能力差,或不服從甲方的安排調度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勝任該項目的負責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項目負責人。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約定。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2.接受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接受甲方的監督。
3.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4.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第三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5.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及要求進行作業。
6.乙方工作人員工作失職或構成犯罪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乙方工作人員構成犯罪的,交由公安及司法機關處理。若乙方工作人員違法或犯罪的人數在年度范圍內累計達到總人數的3%,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乙方必須按有關勞動定額標準配備作業人員。遵守勞動法規,依法為作業工人(包括試用期工人)提供勞動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內,按照國家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標準必須明確到位。注重文明作業,安全操作,作業時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責任。
9.乙方必須保證管理層人員隊伍的穩定,主要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更換時,必須事先報甲方******城市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10.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甲方交辦的臨時性、突發性任務(如抗洪救災、重大疫情,省市縣重大活動等)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統一調度指揮。
11.乙方所有員工的上崗著裝必須一致。
12.乙方在承包期間內必須服從甲方及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尤其是上級下達突擊性工作任務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度及安排。
1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約定。
十、違約責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約定采取履行進度結算、定期結算等結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應當自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之日起算。合同明確需檢驗或驗收的,應明確檢驗或驗收期間,約定交付后經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作為支付條件的,付款期限應當自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購人拖延檢驗或者驗收的,付款期限自約定的檢驗或者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微企業款項。甲方存在遲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項的,應當承擔付款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約定為年息0%(約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做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3.甲方應該配合乙方的工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服務目標,甲方不得扣除乙方相應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服務日標的,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不得將本項目掛靠、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兩個月的管理服務費作為違約金。
6.除本合同另有規定的外,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否則由提前終止合同一方支付給另一方兩個月的管理服務費作為違約金。
十一、成本補償和風險分擔約定
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影響期相同。
2.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事件發生后盡快用電話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等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
3.不可抗事件延續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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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定: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履約,或乙方的服務行為達不到甲方的要求,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甲乙雙方不能解決爭議,可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
******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補充協議簽訂后,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項日嚴禁掛靠、轉包、分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分包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上報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成交)通知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采購文件;
(5)投標(響應)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自然人簽字、法人蓋章)。 甲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采購人(甲方)蓋章處 | 乙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供應商(乙方)蓋章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