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安慶市大觀區雙崗路(水上公園口-市府路)及德寬路一小門前交通設施工程
二、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
單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區宿松路與祁門路交口綠地中心E座618-619室
成交價:146000.00元
評審總分:78.02
三、主要標的信息:
工程類 |
項目名稱:安慶市大觀區雙崗路(水上公園口-市府路)及德寬路一小門前交通設施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工程概況: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編制;建設地點為安慶市雙崗路(水上公園口-市府路)及德寬路一小門前;主要做法為:一)、交通標線,為熱熔標線,含斑馬線、道路標線、箭頭、文字、停車位及自行車圖標等項目及橡膠減速帶;二)、交通標志,為鋁合金板材,含掉頭標志牌及讓行和禁止標志牌;三)、交通護欄,為京式護欄(含立柱),含0.7m高機非隔離護欄、1.1m高護欄、防撞柱及人行道隔離樁(含人行道隔離樁鋼板加固);四)、交通設備,為人行道警示爆閃燈(帶太陽能板);具體內容詳見建設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及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行期限:20個日歷天 |
四、評審專家名單:張松、黃明文、汪勝利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①代理費以原國家標準、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等規定的標準收取;②工程量清單及最高投標限價編制按皖價服【2007】86號文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安慶市迎江區新城吾悅廣場綜合體B1寫字樓1523室,聯系電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要求。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地址:安慶市宜秀區中興大街182號
聯系人:張先生
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
******有限公司
地址:安慶市迎江區新城吾悅廣場綜合體B1寫字樓1523室
聯系人:汪工
電話:******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汪工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