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采購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單位采購有關規定,我單位辦公樓屋頂防水處理項目擬采取詢價方式采購,誠邀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一)項目名稱:岳池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公樓屋頂防水處理項目
(二)項目內容:對中心辦公樓屋頂,高約10米,面積約780平米,防水施工部位進行全覆蓋整體防滲處理。
1.鏟除原有防水層;2.清除地面自然侵蝕層;3.轉運垃圾清理;4.基層找平裂縫填補處理;5.鋪設2mm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中選單位包工包料,實際面積超出預測面積的5%以內,合同總價不變。
(三)預算價:4.45萬元,最高控制價:4.22萬元整。
(四)項目期限:自合同簽定之日起30個日歷天。
(五)合同類型:固定總價合同。
二、資金情況:單位自籌
三、售后服務:驗收合格后3年內漏水維修(具體以合同為準)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二)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購項目相同標段中同時參加投標,一經發現,將視同圍標處理。
(三)投標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項目所要求的服務。
(四)投標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的兩人身份證的復印件。
(五)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投標。
(六)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參與競標方須在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的國內企業,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的許可。
(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 46號)的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微企業)。
四、詢價文件的組成及要求
1、投標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所投產品的詳細配置參數及要求;
4、提供售后服務承諾;
5、中小企業聲明函;
6、報價單及響應清單:詳見附件一、二;
注:未按采購要求和報價文件組成提供資料的,視為無效。
五、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2025年10月13日10: 00 (北京時間)。
六、遞交響應文件地點:岳池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綜合股。
響應文件必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逾期送達、密封和標注錯誤的響應文件不予接受。本次采購不接收郵寄的響應文件。如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三家,本項目自動流標。
七、開啟時間及地點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5年10月13日10:00(北京時間)在詢價地點開啟;詢價文件開啟地點:岳池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室。
八、成交原則
供應商資格合格后,以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若最低報價有相同的,由采購人隨機抽簽決定。
九、現場踏勘:競價單位自行踏勘
十、聯系方式
采購人:岳池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周先生(0826-******?)
地址:岳池縣翔鳳大道吳雪藝術中心北側三號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