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選背景
為深入貫徹國家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的戰略部署,積極落實推動國有企業產業轉型升級、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工作要求,助推園區產業提檔升級,并通過股權投資基金的形式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經研究決定,擬設立江蘇弘業高科技產業投資基金。現面向社會公開遴選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設立要素
(一)基金名稱
江蘇弘業高科技產業投資基金(以工商核名為準)。
(二)基金組織形式
有限合伙制。
(三)基金注冊地
江蘇省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
(四)基金架構
由本次遴選的基金管理機構擔任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有限公司和其他各出資主體擔任有限合伙人(LP)。
(五)基金規模
基金總規模為5億元。基金管理人及其引入的LP對產業投資基金的出資合計不低于基金規模的50%。原則上,全體合伙人按******集團進行出資,具體步驟以基金合伙協議約定為準。
(六)投資期限
存續期7年,其中投資期5年,退出期2年;存續期屆滿后,經合伙人會議同意可以延長。
(七)管理費
投資期內基金管理人每年按基金實繳出資的1.5%收取管理費,退出期按合伙企業未退出原始投資成本總額的1.5%/年收取,延長期內不收取管理費。
(八)基金支持方向
重點投向區內(含引進落地項目)大健康(含生物醫藥、醫療保健、醫療器材等)、數智生產力(含人工智能、AI算法、智能制造、低空經濟等)、清潔能源(含新能源、新材料、零碳園區等)等產業鏈上下游的優質科技企業。
(九)返投要求
******集團出資額的1.2倍。
(十)合規性審查
******集團高科技產業投資基金投資進行政策合規性審查,擬落地宿遷經開區的項目,需符合******消防等部門相關要求。基金管理人應當就投資事項是否違反國家、江蘇******集團及宿遷經開區投融資工作領導小組。
(十一)投委會規則
******委員會由******************委員會會議。
(十二)投資限制
基金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中國證監會、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等國家部委及行業協會的要求開展投資管理工作,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擔保、抵押、委托貸款等業務;
2.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以下的企業債、信托產品、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經批準的公益性捐贈除外);
4.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5.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6.發行信托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
7.其他國家法律法規和基金合伙協議約定禁止從事的業務。
(十三)收益分配方式
1.本金及門檻收益分配:設置門檻收益8%,優先向LP分配本金、再向GP分配本金;優先向LP分配門檻收益,再向GP分配門檻收益;
2.超額收益LP和GP按照8:2比例分配。
(十四)基金管理人職責
公開遴選的市場化運作業績良好的基金管理人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規定,主要職責包括:
1.依法募集資金;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負責建立規范的基金“募投管退”運營管理機制;
4.制定基金投資運作、風險控制、資金使用及財務管理等制度;
5.負責基金投資事宜(包括項目入庫、立項、投前盡調、對擬投
******委員會審議等);
6.?******委員會審議確定的投資方案,進行入股談
判、簽訂協議、投后管理、基金退出等具體事宜,定期向基金監管部門報送基金運作情況;
7.?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向投資者分配收
益;
8.保存基金業務相關的報告、記錄、財務報表等資料;
9.每季度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
10.每年末組織實施績效自評,每年度出具基金審計報告,并報
******有限公司;
11.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
三、基金管理人遴選評分標準
1.從業資質
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大陸境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管理人登記不低于5年;基金管理人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管理機制完備
基金管理人已構建完備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資管理制度、基金管理制度、風險控制與合規管理制度、投資決策機制、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3.合法合規經營
基金管理人財務狀況良好,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受過行政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罰,無相關不良記錄。 ?
4、基金日常服務
基金管理人在宿遷經開區設置常駐固定辦公場所、配置具備投資能力的專業團隊。
5.募資能力
基金管理人針對基金整體層面,以引入的宿遷市外募集資金規模為重要考核標準,原則上不低于基金認繳出資的50%。
6.核心團隊持股情況
核心團隊(企業創始人及高管等)在基金管理人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
7.歷史管理基金規模
基金管理人團隊及主要成員在管基金規模上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且實繳不低于10億元。
8.管理團隊
基金管理人團隊具備股權、創投基金管理經歷與能力,高管團隊工作關系穩固,具有不低于2名5年以上股權投資、資產管理、法律服務工作或相關業務的管理人員;管理團隊具備良好的投資能力,合計擁有3個及以上成功退出案例,管理團隊至少有2名具備3年以上基金管理經驗人員。
9.市場化管理機制
基金管理人應具備較強的市場化運作水平,實施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包括但不限于直投項目跟投制度等。
10.其他條件
滿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基金管理人遴選程序
******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遴選。遴選工作將按照如下程序進行:申報-初篩-協議磋商-盡職調查-社會公示-確定機構。符合條件且******集團最終確定。
五、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的申請機構請在2025年10月16日17:3******集團提交電子版本申報材料,并將紙質材料郵遞至下列地址。相關聯系信息如下:
郵遞地址:江蘇省宿遷市盛德商務大廈5樓525
聯系人及電話:王颯******
電子郵箱:******
申報材料應包含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本。紙質材料請按照A4紙張格式裝訂成冊,一式四份并加蓋公章(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須注明“正本”字樣,副本可以用復印件。電子版本應包含蓋章掃描版本(PDF)和可編輯版本(WORD和EXCEL)。正本、副本、電子可編輯版本與蓋章掃描版本必須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電子可編輯版本與蓋章掃描版本內容不一致,以蓋章掃描版本為準。
六、其他事項
申報材料不予退回。申請機構應當據實報送有關材料,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申請機構,將取消其資格。
******有限公司對遴選相關事項擁有最終解釋權。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