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江路(中心路-崇川路)、中心路(洪江路-沿河路)、沿河路(長江路-中心路)工程施工三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攬江路(中心路-崇川路)、中心路(洪江路-沿河路)、沿河路(長江路-中心路)工程已由南通市數據局以通數據審批〔2025〕274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一標段:攬江路(中心路-崇川路)位于南通主城區西部,工程范圍北至中遠川崎,南至濱江公園,西臨長江,東至長江路;二標段:中心路(洪江路-沿河路)位于北至中遠川崎,南至濱江公園,西臨長江,東至長江中路;三標段:沿河路(長江路-中心路)北至中遠川崎,南至濱江公園,西臨長江,東至長江路。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對用地范圍實施整治提升,包含道路、橋涵、排水、交通(交通設施)、園林綠化工程,攬江路、沿河路的人行道以及中心路的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機非分隔帶需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推進實施,建安費:一標段:攬江路(中心路-崇川路)為3014.37萬元;二標段:中心路(洪江路-沿河路)為1767.18萬元;三標段:沿河路(長江路-中心路)為967.41萬元。中心路、攬江路道路兩側機非分隔帶以外的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及綠化帶暫不實施,后續根據招標人要求結合兩側商業住宅外立面等深化設計統一組織實施,投標人不得就相關內容實施方案、時序變化提出索賠,如方案發生調整,根據相關定額、指導價和實際工作量計取總價后,按照中標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最終以審計結果為準。
2.1.3工期要求:18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出的開工令為準)。
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1月,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4月。
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總工期天數為準。
2.1.4質量要求:合格。
2.1.5其他:本次招標共分三個標段。一標段為:攬江路(中心路-崇川路)工程施工,二標段為:中心路(洪江路-沿河路)工程施工,三標段為:沿河路(長江路-中心路)工程施工。三個標段分別簽訂施工合同。
注:本工程共分三個標段,各投標人可選擇任意一個標段投標,也可同時參與多個標段的投標,但不得兼中,已被確定為前面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不再參與后續標段的評審。?
2.2招標范圍:標段內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的全部內容,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標段:
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注冊在投標人單位),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 (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特別提醒:本工程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必須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電子證書,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電子證書,該電子證書無效,視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不符合要求。
3.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
自2020年9月1日以來(以竣工或交工驗收證書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工程合同金額2100萬元(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工程,并在該業績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備注:業績證明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項證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則不予認可。
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竣工驗收證明須同時蓋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公章。
二、三標段:
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注冊在投標人單位),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 (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特別提醒:①本工程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二級注冊建造師的,必須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電子證照換發的公告》(〔2023〕26號)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證書,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證書,該證書無效,視為項目負責人的資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必須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電子證書,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電子證書,該電子證書無效,視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3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3.4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必須提供:投標企業與項目負責人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員)。
3.3.5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自投標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6企業近1年內(自投標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7企業近三個月內(自投標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文件要求,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備案等經營活動。投標人在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中本項目要求的資質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6根據蘇清辦〔2024〕12號文及蘇建函建管〔2025〕183號要求,被限制市場準入的建筑施工企業和人員不得參與省內工程投標。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未盡之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的“資格評審標準”。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9 時3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標證通”或“國信CA”或“CFCA”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31日9 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t綜合評估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9. 特別提醒:
(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不予接受。
(3)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聯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區教育路與通甲路交叉口北******大學鐘秀校區南門往東100米,通甲路北文秀路西
聯系人:顧浩然 ?
聯系電話:0513-****** ???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城山路129號3號樓西單元202室
聯系人:張靜煒 ??
聯系電話:******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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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中所需投標人提供的可在誠信庫備案的證明材料(具體材料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中的“需從誠信庫中獲取的材料”)一律經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導入投標文 件中的相應模塊作為評審依據,否則在評標時評委會將不予認可。無需在誠信庫備案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應將其清晰掃描并直接上傳于投標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標人自行承擔因掃描模糊所產 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備案的投標人應在編制投標文件 之前盡快辦理。
開標時特別說明: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開標當日,投標人無需到達現場(但項目負責人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到達現場參加答辯),在任意地點通過鴻雁不見面交易系統及相應的配套硬件設備(攝像頭、話筒、麥克風等),完成遠程解密、評標辦法與系數抽取、文件傳輸、提疑澄清、開標唱標、結果公布等交互環節,具體內容和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本工程共分三個標段,按照一、二、三標段的順序依次開標。各投標人可選擇任意一個標段投標,也可同時參與多個標段的投標,但不得兼中,已被確定為前面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不再參與后續標段的評審。?
一、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綜合評估法。
二、本工程的投標人不得少于三個,否則開標失敗,招標人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三、開、評標順序:一標段開標→二標段開標→三標段開標→一標段評審→確定一標段中標候選人→二標段評審→確定二標段中標候選人→三標段評審→確定三標段中標候選人。
四、本次資格審查采用合格制,投標人只有滿足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后,方可參與后續投標報價文件的評審。
評標辦法前附表
評標入圍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1.1 | 評標入圍 條件 | 投標文件存在所列情況的,不再進行后續評標 R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人最高投標限價。 R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R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R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 | ||
2.1.2 | 評標入圍 方法和數量 | 全部入圍 | ||
初步評審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2.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電子簽章并加蓋法人電子印章。 |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2.2.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
資質證書 | 具備有效的資質證書,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 | |||
資質等級 | 一標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在有效期內) 二、三標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在有效期內) | |||
擬派項目負責人 要求 | 一標段: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在投標人單位);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③擬派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 特別提醒:本工程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必須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電子證書,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電子證書,該電子證書無效,視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不符合要求。 二、三標段: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在投標人單位);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③擬派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 特別提醒:①本工程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二級注冊建造師的,必須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電子證照換發的公告》(〔2023〕26號)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證書,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證書,該證書無效,視為項目負責人的資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必須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電子證書,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電子證書,該電子證書無效,視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不符合要求。 | |||
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 | 一標段:自2020年9月1日以來(以竣工或交工驗收證書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工程合同金額2100萬元(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工程,并在該業績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備注:業績證明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項證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則不予認可。 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竣工驗收證明須同時蓋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公章。 | |||
擬派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 |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 (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提供資料:①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提供經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誠信承諾書(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誠信承諾書”)或②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的證明材料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 | |||
誠信承諾書 | 提供經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誠信承諾書(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誠信承諾書”) | |||
遠程參與開標會議誠信承諾書 | 提供經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的遠程參與開標會議誠信承諾書(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遠程參與開標會議誠信承諾書”) | |||
投標保證金 | ******銀行保函、保險機構的保單等(投標保證金保函或保單須符合招標人要求,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八章附件)。 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憑證; 2)投標人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3)如采用非現金方式:保函或保單按招標文件格式提供。保函或保單的費用應由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出,辦理保函或保單的手續費用由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出的證明。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1 項規定的其他要求 | |||
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 | 投標人在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中本項目要求的資質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招標人在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投標人的建筑******委員會。 | |||
2.2.3 | 響應性 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
工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
工程質量 | 投標函中載明的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
投標有效期 | 投標函附錄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2項規定①投標報價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或者招標人設置的投標限價的;②未改變“招標工程量清單”給出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變招標文件規定的暫估價、暫列金額及甲供材料價格;④未改變不可競爭費用項目或費率或計算基礎的 | |||
其他要求 | 無評標辦法第(3.3.6)條所列情形 | |||
詳細評審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
2.3.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以投標報價、信用評價和答辯為評審因素 投標報價:92分 擬派項目負責人答辯:2分 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6分 | ||
2.3.2 | 擬派項目負責人答辯(暗標,2分) |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建造師注冊證書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在2025 年10?月31日 09 時 30 分前到達南通市工農路150號政務中心裙樓4樓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以開標當日電子屏顯示的為準)簽到并參加答辯。 答辯統一使用黑色墨水筆(自帶)進行答題,且答辯內容不得出現或暗示可以識別投標單位名稱及人員姓名的任何標識,否則,項目負責人答辯分為0 分。答辯順序按照標段順序依次進行,具體流程需服從現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安排。? 未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建造師注冊證書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簽到并參加答辯的,視為其未參加答辯環節處理;參加答辯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文件內的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派其他人員參與答辯,若答辯項目負責人非擬派項目負責人,一經發現,按無效投標處理。未參加答辯環節的投標單位,其投標報價不計入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針對本投標項目,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專業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現場書面答辯方式進行考核(******委員會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辯,答辯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為確保達到本項目的質量、進度、安全、造價控制等招標文件載明的目標,在施工、竣工驗收、質量、合同、組織協調、保修等面擬采取的各項技術、管理措施等。 擬派項目負責人答辯最終得分為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評審時分值不應低于70%,如低于70%,需在評標報告中予以說明?) 擬派項目負責人現場答辯與資格評審將同步進行,若投標人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其擬派項目負責人現場答辯將按無效處理;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投標人將不再進入后續的評審。 | ||
2.3.3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直接確定:□方法五; R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從以下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評標基準值計算具體細則見本章附件B,參數設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圍:?95%、96%、97%,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圍:95%、96%、97%,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Q1 值取值范圍:?70%、75%、80%、85%,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K2值取值為:86%; 方法四:□K取值為:????????; □K值取值范圍:????????,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圍:????????,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Δ值取值范圍:????????,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3、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除確認存在評委評審和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 ||
2.3.3(1) | 投標報價得分計算(92分) | 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92分,投標報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扣?1 分,每高1%扣?1.5 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評分計算過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2) | 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評分標準(6分) | 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得分=企業(市政)信用得分*6%(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企業信用得分以評標系統獲取的建設主管部門最新評定的市政信用得分為準。 未參加企業信用評價的企業可按照《關于申領南通市建筑企業(含監理)信用評價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領信用分,具體要求詳見該通知文件。 | ||
注意事項:“評標辦法中所需投標人提供的可在誠信庫備案的證明材料(具體材料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的“需從誠信庫中獲取的材料”)一律從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網址:******:7082//jsztk/******委員會將不予認可,無需在誠信庫備案的證明材料,投標人可將其清晰掃描并直接上傳于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標人自行承擔因掃描件模糊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備案的投標人應在編制投標文件之前盡快辦理”。 開標時特別說明: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開標當日,投標人無需到達開標現場,僅需在任意地點通過鴻雁不見面交易系統及相應的配套硬件設備(攝像頭、話筒、麥克風等),完成遠程解密、評標辦法與系數抽取、文件傳輸、提疑澄清、開標唱標、結果公布等交互環節,具體內容和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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