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因使用需求變化,申請對該項目總平面圖進行變更。考慮到企業實際使用需求且相關調整符合規劃要求,我局原則同意該項目調整方案,主要調整內容如下:
一、規劃指標調整內容
調整前指標:用地面積53035.94㎡,總建筑面積104961.80㎡,其中計容建筑面積108201.0㎡,不計容建筑面積2578.50㎡,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15663.50㎡(占總建筑面積的14.92%),建筑占地面積23643.20㎡;建筑密度44.58%,建筑系數44.58%,容積率2.041,綠地率11.0%;機動車停車位438輛,非機動車停車位688輛。
調整后指標:用地面積53035.94㎡,總建筑面積104641.04㎡,計容建筑面積110450.43㎡,不計容建筑面積2780.09㎡,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15604.51㎡(占總建筑面積的14.91%),建筑占地面積23854.54㎡;建筑密度44.98%,容積率2.08,綠地率10.23%;機動車車位391輛,非機動車車位1046輛。以上規劃指標僅為控制指標,最后以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
二、總平及建筑單體調整內容
1.原1#、2#廠房合并為2#廠房,原3#廠房調整為3#自動化高架倉庫;
2.2#廠房、3#自動化高架倉庫建筑面寬、進深、建筑層數、建筑高度及外立面根據使用需求重新設計。
以上調整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依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相關規定,現將該事項進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公示主要內容發布在福州日報2025年9月29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區網站,網站網址:******?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4日(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內,利害關系人若有意見或申請聽證,應在公示期內書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請(聯系電話:0591-******)。來信請寄地點如下: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地點:閩侯縣上街鎮海西園創業大廈十樓,郵政編碼:350100。來信請注明“規劃意見與建議”。無異議、異議不成立或未要求聽證的,我局將依法予以審批。
附注:
1.附圖僅為示意圖,以最后審批的為準。
2.書面反饋(申請)意見發表時間或郵戳日不應超過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視為無效意見。
3.書面意見應注明真實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附件: 調整前后總平面圖(見福州高新區網站)
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