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產防火布380萬m2、塑料管210萬m、防火軟接15000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審批機構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審批機構反映。
******服務中心一樓18號綜合窗口,郵編:513000
聯系電話:******
傳 真: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審批機構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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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有限公司年產防火布380萬m2、塑料管210萬m、防火軟接15000個 |
建設地點 | 清遠市英德市東華鎮清華園中區工業大道以東、橫四路以北地塊二d2-55廠房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有限公司年產防火布380萬m2、硅膠風管210萬m、防火軟接15000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英德市東華鎮清華園中區工業大道以東、橫四路以北地塊二d2-55廠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標為:東經113度42分23.097秒,北緯24度13分26.892秒。該項目為新建項目,項目占地面積為1920平方米及建筑面積為9980平方米,總投資3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0萬元。項目主要從事防火布、硅膠風管、防火軟接的生產,功能分區分為生產區、研發檢測室、產品倉庫及原料堆放區,建成后設計年產防火布380萬m2、硅膠風管210萬m、防火軟接15000個。 項目勞動定員100人,實行兩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300天。員工均不在本項目內食宿。 項目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無環境保護目標。 |
環評機構 | ******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施工期無土建工程,在現有廠房內進行建設,僅為簡單的設備安裝,無廢水、揚塵、建筑固廢和生活垃圾產生。因此項目施工期產生的環境影響主要來源于升降機、吊車及運輸車輛等機械噪聲,噪聲級為80~95db(a),通過采取“優先選低噪聲設備或帶隔聲、消聲裝置的設備;白天集中高噪聲施工,壓縮夜間施工;需夜間施工時,辦許可且邊界聲級不超55db(a);場界鄰敏感區域處,設不低于2.5米、隔聲量不低于20db(a)的臨時聲屏障;車輛進現場禁鳴,材料裝卸輕拿輕放,必要時用緩沖墊、隔聲圍擋”等措施進行防治及一定的距離衰減后,項目各施工階段主要的施工機械可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晝間標準限值(70db(a))、夜間標準限值(55db(a))。因此項目施工期噪聲對周邊聲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二、營運期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一)本項目運營期原材料投料、預混料產生的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1套“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液體硅膠攪拌/研磨有機廢氣(nmhc)和液體硅膠涂布、烘干、硅膠風管纏繞烘干有機廢氣(nmhc)經收集后通過1套“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后,經樓頂30m高的da001排氣筒排放;少部分未被收集處理的廢氣、氬弧焊接廢氣和備用發電機燃油廢氣通過機械抽排風等措施進行防治后無組織排放;烘干線燃氣加熱器采用“低氮燃燒”后,產生的燃氣廢氣(nox、so2、顆粒物)經管道收集后經樓頂30m高的da002排氣筒直接排放。 項目有組織排放:液體硅膠攪拌/研磨有機廢氣和液體硅膠涂布、烘干、硅膠風管纏繞烘干有機廢氣經處理后非甲烷總烴和tvoc均可滿足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 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要求;烘干線配套導熱油燃氣加熱器產生的燃氣廢氣經處理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后引至樓頂30m高空排氣筒(da002)排放。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顆粒物、nox和so2均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項目廠區內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經處理后可滿足《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二)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滿足清遠華僑工業園中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較嚴者后由園區管網排入清遠華僑工業園中區污水處理廠;設備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因此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 (三)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壓延機、沖孔機及空壓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機械噪聲,噪聲源強為60~80db(a),通過采取車間墻體隔音、減振等噪聲防治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晝間、夜間貢獻值均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同時項目廠界50m范圍內不涉及聲環境保護目標,因此項目運營期對周邊聲環境影響很小。 (四)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生活垃圾經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日產日清;硅膠防火布邊角料、鋼片邊角料及廢包裝材料經分類收集后定期外售專業的回收單位綜合利用;脈沖布袋除塵粉塵經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產;廢飽和活性炭和廢包裝桶經分類收集后移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五)本項目生產區域地面均已硬底化,無斷層、土壤裸露現象;廠區采用雨污分流設計,主要生產設備置于廠房內且無露天堆放場;液體硅膠、色母膏及低含氫硅油等物料密閉桶裝,原輔料統一存于廠房首層密閉原料倉庫(倉庫門口設墁坡、內無裸露雨污水管網),正常工況下無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途徑。若發生物料事故泄漏,因物料存放量少、倉庫與車間設墁坡,且物料多經管道輸送、混料機密封攪拌,泄漏物難擴散至區域外;同時物料倉庫、車間液體存放區及事故應急池均設防滲層,經及時處置后無垂直入滲條件,不會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另外項目構筑物采取嚴格的防滲、防溢流、防泄漏、防腐蝕等措施;建設單位在生產運營中加強維護,若防滲層破損及時修補,能避免污染物入滲地下水。因此經迅速處理后無垂直入滲條件,不會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綜上,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本項目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途徑,正常情況下不會對地下水和土壤產生污染。 三、總量控制指標 本項目不涉及生產廢水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清遠華僑工業園中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故項目不另設水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本項目廢氣總量控制指標:vocs為0.6664 t/a,其中有組織排放量為0.315 t/a、無組織排放量為0.3514 t/a;氮氧化物為0.419 t/a,其中有組織排放量為0.419t/a、無組織排放量為0 t/a。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