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子湖區2025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防汛應急搶險物資項目采購結果變更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BB2025SQCGJ334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龍子湖區2025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防汛應急搶險物資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 ?采購結果
******有限公司放棄成交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有限公司為成交人。現將成交人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1.供應商名稱:******有限公司
2.供應商地址:太湖縣晉熙鎮晉湖村
3.成交金額:28.3萬元
4.供應商的評審報價:28.3萬元
5.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 |
名稱:柴油動力水泵等 品牌:喜恩動力等 規格型號:CGZ160-135-30等 數量:柴油動力水泵8臺等 單價:柴油動力水泵9450元/臺等 |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照采購文件約定收取,收費金額:0.4萬元。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公告結果有質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異議質疑受理操作指南》、《關于進一步規范異議質疑答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以書面形式或者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在線提交質疑。
若供應******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⑤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東海大道1599號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涂山東路1757號投資大廈西裙樓三樓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王儒盛(采購人代表)、馬海月(項目負責人)、沈慶吉
電 話:0552-******、******
五、附件
1.中小企業聲明函
辦理流程公開
在線提交
辦理意見:通過
辦理時間:2025-10-11 16:48:50
在線審核
辦理意見:通過
辦理時間:2025-10-11 17:59:00
累計提交時間
0天0小時27分21秒累計辦理時間
0天1小時10分10秒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