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放射診療設備檢測服務項目陽光推介需求
一、項目名稱及要求:
包號 |
內容 |
要求 |
服務范圍 |
服務期限 |
OA |
預算金額 |
明細 |
1 |
全院放射診療設備穩定性檢測服務 |
依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WS817-2023、WS818-2023、WS519-2019、WS76-2020、WS523-2019等強制性衛生行業標準,對全院放射診療設備提供定期穩定性檢測服務,并提供穩定性檢測管理技術支持及業務指導。檢測項目目錄詳見附件。 |
全院(包括院本部、金山分院、青杠院區、第一分院及其它新建院區) |
一年 |
583725 |
28萬元 |
見附件一 |
2 |
全院放射診療設備狀態檢測服務 |
依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WS817-2023、WS818-2023、WS519-2019、WS76-2020、WS523-2019等強制性衛生行業標準,對全院放射診療設備提供定期狀態檢測服務,并提供狀態檢測管理技術支持及業務指導。檢測項目目錄詳見附件。 |
全院(包括院本部、金山分院、青杠院區、第一分院及其它新建院區) |
一年 |
583725 |
10萬元 |
見附件二 |
備注 |
付款方式:合同到期按實際檢測數量一次性結算付費。 |
二、陽光推介單位資格要求:
(一)基本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包1要求:陽光推介單位具有開展本項目檢測率100%的能力,并能提供以下驗證檢測能力的相關資質證書(下述材料之一即可):******管理局頒發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證書、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甲級資質。包2要求:陽光推介單位具有開展本項目檢測率100%的能力,必須提供以下驗證檢測能力的相關資質證書: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甲級資質。
2.具有獨立完成本項目的標準儀器檢測設備(提供設備清單),所有標準儀器檢測設備均應符合各放射診療設備國家質量控制檢測規范或技術指南,且可做到計量溯源,并提供由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出具的有效計量檢定/校準證書(提供證書清單),證書有效時長需覆蓋本項目活動開展周期。
3.包1要求:具備在本項目現場檢測的能力和作業條件,且現場專業檢測技術人員能提供以下驗證檢測能力的相關資質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放射衛生檢測與評價技術考核合格證書、注冊計量師資格證。包2要求:具備在本項目現場檢測的能力和作業條件,且現場專業檢測技術人員能提供以下驗證檢測能力的相關資質材料:放射衛生檢測與評價技術考核合格證書。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單位的生產場經營地址或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單位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醫院將同時參考“天眼查”、“企查查”第三方平臺查詢陽光推介人之間有無關聯性。
(四)陽光推介單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失信名單、未被列入我院違規調查處理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近三年內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有與計量檢測服務相關的不良記錄。
(五)嚴禁串標、圍標等惡意行為,若發現此類情況,取消陽光推介資格,若已中標、成交,視為無效,相關單位兩年內禁止參與我院陽光推介。陽光推介單位報名時需提交“沒有串標、圍標等惡意行為,否則后果自負。”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七)陽光推介單位須提供的書面材料(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單):
1.陽光推介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若已“三證合一”,僅提供《營業執照》副本);
2.陽光推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須明確授權范圍)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陽光推介單位被授權人在職證明和身份證明(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以及被授權人3個月以上社保繳費證明。
4.本采購項目特定資格要求所需要的資質等證明材料;
5.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聯系人及電話: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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