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2月17日收到友好區林業和草原局《關于申請伊春市友好區友好大橋危橋改造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函》,接函后,我局于3月13日,對該項目以《關于伊春市友好區友好大橋危橋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友生建審〔2025〕1號)文件形式給予批復。
經查,該項目中關于新建大橋的建設內容,按照《黑龍江省市(地)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24年本)》規定,此項目報告表審批權限已上收到市(地)生態環境部門。
對此,我局決定撤銷《關于伊春市友好區友好大橋危橋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友生建審〔2025〕1號)文件,現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示的建設項目環評批復文件作廢。
伊春市友好生態環境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