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主城區城市快速路沿線聲屏障增設施工項目
徐州市主城區城市快速路沿線聲屏障增設施工項目XZSPZ-SG1標段、XZSPZ-SG2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徐州市主城區城市快速路沿線聲屏障增設施工項目已******辦公室以? 徐城建辦復〔2024〕49號? 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 徐州市交通運輸局 以 徐交建【2025】46號? 批準,項目業主為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設中心,建設資金來自地方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設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對主城區快速路沿線住宅小 區等噪聲敏感區域增設聲屏障,所涉快速路包括三環高架快速路、城東高架快速路、徐沛快速路等,總投資約800萬元。
2.2本次招標共設2個施工標段,即XZSPZ-SG1標段、XZSPZ-SG2標段。
①XZSPZ-SG1標段:招標內容為標段范圍內的聲屏障屏體、立柱、基礎的制作、供貨、運輸、現場施工(安裝)、調整、測試驗收等工作以及缺陷責任期修復等;本標段聲屏障合計總長度1016m。
②XZSPZ-SG2標段:招標內容為標段范圍內的聲屏障屏體、立柱、基礎的制作、供貨、運輸、現場施工(安裝)、調整、測試驗收等工作以及缺陷責任期修復等;本標段聲屏障合計總長度962m。
2.3本項目XZSPZ-SG1標段建安費約人民幣400萬元,XZSPZ-SG2標段建安費約人民幣365萬元。
2.4計劃工期:施工工期75日歷天(計劃2025年11月1日開工,2026年1月15日完工,實際開工時間以監理開工令為準),缺陷責任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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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資質條件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企業業績條件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投標報表中的交/竣工日期為準)至今,至少完成過一個包含聲屏障工程的施工。
3.1.3信譽要求:??????????????????????????????????
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最近一次(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為準)的信用等級評價為C級及以上級別,投標人的信用等級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為準。
3.1.4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條件:
(1)項目經理資格條件:
①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或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②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或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
③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標報表交/竣工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一個包含聲屏障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含副職)或項目總工(技術負責人);
④無在崗項目。
(2)項目總工資格條件:
①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②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標報表交/竣工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包含一個聲屏障工程的項目總工(技術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含副職);
③無在崗項目。
注:①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有無在崗項目情況,按照以下原則認定(下述主要人員包括項目經理、項目總工):
1)在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已在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任職,包括在已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訂合約的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的,應當視為有在崗項目;
2)未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了擬投入本項目中的主要人員在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
3)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雖然項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標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
a.工程已經完工,經項目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主要人員基本完成職責,非投標人原因尚未進行交工驗收的;
b.工程中標后半年內非中標人原因無法開工或停工半年以上無法復工等情況。
②擬投入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應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中須提供社保系統打印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繳費明細掃描件或其他能夠證明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掃描件;社保繳費時間段應為遞交當月的前一個月開始往前連續3個月或以上(不含遞交當月的前一個月)
3.2相關投標人(僅適用于根據《關于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 號)要求的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禁止轉包、禁止分包。
3.4 同一潛在投標人可以對本次招標項目的兩個標段進行報名,但最多僅允許中其中一個標段。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3.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7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8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9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資格審查和評分所要求反映的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按照《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24〕6號)第三十三條規定提供相關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并須保證所提供的網頁截圖與相關系統查詢內容保持一致,否則補充證明材料無效。《投標報表》中的相關信息已能完整體現其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或評標辦法中相關評分項目的,無需重復提交補充證明材料。
(注:第三十三條 從業單位參加公路水運建設項目投標,在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建立了從業單位和主要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關證明材料,僅需提交由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匯總的表格;從業單位和主要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在部建設市場信用系統錄入的,或者政府相關網站公布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中可以提供相關網頁截圖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
3.10關于人員職務的認定以“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人員業績信息的“職務”一欄備案內容為準,“職務詳述”一欄中備案的內容評標時不予認定。如“投標報表—表 4 擬投入本標段主要人員經歷表”中項目經理、項目總工“項目職務”為“一般人員(****)”的,評標時只作為“一般人員”認定,括號中的職務不予認可。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15194/OP/Login.aspx)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字證書。
4.2獲取文件時間詳見******銀行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網上支付、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其中0元為平臺服務費)元,圖紙每套售價0元,招標人根據對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氣象和料場分布、取土場、棄土場位置等資料編制的參考資料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5.2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徐州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設中心
地??? 址:徐州市泉山區王陵路68號???
聯 系 人:郭先生????????????????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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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號
聯系人:王春雷、劉樊程
電話:0516-******、******
電子郵件:******
8.其他
8.1、投標人應及時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和補充“主要人員業績”、“單位業績”中的“項目簡介”、“工程簡介”且需體現:“路線等級”、“規模”、“投資”、“技術標準”、“主要人員職務”等相關內容,以能充分體現出投標人填報的主要人員業績、單位業績的規模和合同內容等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8.2、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錄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蘇”平臺公布,系統對相關信息的變動(錄入、修改、刪除等)如實進行記錄。投標人承諾對所有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錄入信息不再進行事前審核。投標人提供虛假信息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信用管理規定視情節確定其失信行為等級,記入其信用檔案。
8.3、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資格審查和評分所要求反映的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按照《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24〕6號)第三十三條規定提供相關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并須保證所提供的網頁截圖與相關系統查詢內容保持一致,否則補充證明材料無效。《投標報表》中的相關信息已能完整體現其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或評標辦法中相關評分項目的,無需重復提交補充證明材料。
(注:第三十三條 從業單位參加公路水運建設項目投標,在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建立了從業單位和主要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關證明材料,僅需提交由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匯總的表格;從業單位和主要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在部建設市場信用系統錄入的,或者政府相關網站公布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中可以提供相關網頁截圖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
8.4、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建立信用檔案,方法見登錄區的說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招標監督機構 (本省單位)或者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外省單位)咨詢。
投標人需要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或更新的內容,請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備案或更新。根據蘇交建〔2015〕25號文的規定,投標人企業備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為3個工作日,投標人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
8.5、關于人員職務的認定以“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人員業績信息的“職務”一欄備案內容為準,“職務詳述”一欄中備案的內容評標時不予認定。如“投標報表—表 4 擬投入本標段主要人員經歷表”中項目經理、項目總工“項目職務”為“一般人員(****)”的,評標時只作為“一般人員”認定,括號中的職務不予認可。
8.6、本項目預約開始時間2025年9月 25日,預約截止時間2025年10月 9日 17時30分。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20日 上午9:30。開標地點: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227開標室(徐州市新城區新安路5號,市規劃館南側)。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上傳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投標文件公開開標。逾期上傳的投標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標文件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8.7、投標人無需參加現場開標,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標文件,解密開始時間為2025年10月20日 上午9:30,截止時間為 2025年10月20日 上午10:30,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解密的,視為未遞交投標文件。
8.8******銀行保函原件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半小時遞交到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北門(徐州市新城區新安路5號)。
本項目招標文件由《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8年版)項目專用本和補遺書等組成。《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8年版)由投標人自備。
招標人不統一召開投標預備會議和組織現場踏勘。考察費用由投標人自理,安全自負。
對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及時與招標代理進行溝通,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標人將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統一書面澄清。
11、開標活動由招標人(招標代理)主持,并全過程向所有投標人網絡直播,請投標人在開標前提前下載騰訊會議客戶端(電腦 PC端、安卓系統、IOS 系統均可),并進入遠程會議。
騰訊會議號:333 603 300
注:上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2025年8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