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你廳《關于商請審批寧夏固原博物館改造提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寧文旅函〔2025〕394號)收悉。經研究并組織專家評審,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必要性
為進一步提升寧夏固原博物館文物儲存、文化展示和群眾服務質量,滿足群眾對高品質文化體驗的需求,推動博物館與文化創意產業的深度融合,原則同意實施寧夏固原博物館改造提升項目(項目代碼:2507-640402-22-01-623446)。
二、建設地點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固原市原州區西城路133號,規劃一路以北,西城街以西,警民路以東,榮華貴園住宅小區以南,用地范圍和規模由自然資源部門具體確定。
三、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
該項目主要對寧夏固原博物館進行改擴建,總建筑面積30008.82平方米,其中改造面積4587.3平方米,主要對原陳列樓內部功能設置、裝修及機電系統等進行改造;擴建面積25421.52平方米,主要建設新館1棟,地上三層,地下一層,設置陳列展覽區、藏品庫區、地下車庫及附屬用房,同步建設道路及管網、綠化等配套工程;拆除不符合功能需要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
四、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
項目估算總投資29348.73萬元,其中工程費用25961.50萬元,其他費用1989.67萬元,預備費1397.56萬元。資金來源為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剩余資金由自治區財政廳安排自治區財政資金配套解決。
五、建設周期
項目2025年開工建設,2027年完工,建設周期控制在24個月內。
六、有關要求
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政府投資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委員會第16號令),對必須實行招標的施工、設備采購、設計、監理等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
項目要按照《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實施方案》《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博物館建筑設計規范(JGJ 66-2015)》組織實施。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投資政策規定,及時落實工程建設資金,科學合理安排工程實施進度,嚴禁建設“半拉子”、“新形象”工程,堅決不能因工程建設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項目開工后,要按照相關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嚴防安全生產事故,同時按照自治區統計局關于固定資產投資入統相關規定,認真組織做好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入庫相關工作。
項目實施要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禁止以技術業務用房等名義建設樓堂館所,不得建設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嚴禁搭車建設辦公用房和超標準、不按規定建設業務、技術、服務用房等。
請據此,抓緊組織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