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社保基金安全監管要求,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與腐敗問題,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騙取套取社保基金問題線索,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內容
本次線索征集中社會保險基金指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
(一)參保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存在以下行為
1.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的;
2.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檔案、材料,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
3.組織或協助他人以偽造、變造檔案、材料等手段騙取參保補繳、提前退休資格或違規申領社會保險待遇的;
4.喪失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待遇享受資格后,本人或其親屬不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隱瞞事實違規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
5.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挪用貪占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存在以下行為
1.隱匿、轉移、侵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
2.違規審核、審批社會保險申報材料,違規辦理參保繳費、關系轉移、待遇核定、待遇資格認證、提前退休,違規工傷認定,違規發放社會保險待遇的; ? ? ? ?
3.偽造或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個人權益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的;
4.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挪用貪占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
(三)工傷醫療、工傷康復、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失業人員職業培訓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存在以下行為
1.偽造、變造或提供虛假病歷、處方、診斷證明、醫療費票據、培訓記錄等資料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
2.協助、配合他人以偽造材料、冒名頂替等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參保補繳資格,違規申領、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
3.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挪用貪占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
三、征集方式
如有上述相關行為線索,請在征集時間內將線索材料發送至郵箱******(僅在征集時間內使用)。
四、注意事項
(一)反映問題線索需對應征集內容提供盡可能詳細的具體問題線索,包括但不限于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單位或個人、具體事實、相關證據材料(如通話記錄、處理回復截圖、錄音錄像、票據等)。
(二)反映內容應與社保基金相關,舉報人需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不得借機誣告、陷害他人。對誣告、陷害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線索經查證屬實且符合《云南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辦法實施細則(暫行)》的規定予以適當獎勵。
(四)遵守有關國家法律法規。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監督舉報,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對反映的問題線索認真核查,對發現的社保基金違規違法問題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感謝您對騙取套取社保基金問題工作的大力支持。
? ?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 ?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