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中醫藥康養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AHXJY-WH2025-0903
二、項目名稱:******學校康養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幸福路與桃花潭路交口中國網谷物聯網科技產業園4號樓北區4層A021室
成交金額:0.3元/kWh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學校中醫藥康養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服務范圍:首批1處,總面積約500平方米(最終以實際可開發面積為準),全權負責光伏項目的投資、建設、并網、運維及運營。 服務要求:全權負責光伏項目的投資、建設、并網、運維及運營,承擔全部費用及風險。 服務時間:建設周期:3個月,運營期限:15+5年。 服務標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立項、設計、施工、并網、運維及保險購買;承擔建設及運營期間的安全、環保、合規責任;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及采購人相關驗收標準。 |
五、評審專家名單:
周燕、王斌、何志偉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成交價×1.2%,計算結果低于3000元則按3000元支付。
收費金額: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1、招標方式:競爭性磋商;
2、無效投標單位:無;
3************有限公司1.6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安徽金龍******有限公司2.4MW光伏建設項目。
4、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異議),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書面向行政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招標內容提出質疑或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學校
地址:安徽省蕪湖市烏霞山西路18號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蕪湖市鳩江區城市之光商務樓B座12樓1227室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戴工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