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huan)境影響評價公眾(zhong)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hao))等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完成后,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批前,應向社會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bao)告書(表)及公(gong)參說明全文公(gong)示(見附件)。
公示(shi)時間為(wei)5個(ge)工作日。
公示期間(jian),對項(xiang)目建設(she)有異(yi)議、疑(yi)問或建議的公眾(zhong)可以聯系建設單(dan)位(wei)(wei)、環評(ping)單(dan)位(wei)(wei)、主管部門提出意(yi)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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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nian)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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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