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健康照護師(長期照護師)(以下簡稱:照護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確保照護師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質量,根據《國家醫保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于推進長期照護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實施意見》(醫保發〔2024〕29號)、國家醫保局等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當前長期照護師培養培訓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5〕1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嚴格條件、擇優遴選、動態調整的原則,公開征集并擇優遴選照護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職業
申報職業為健康照護師(長期照護師)(職業編碼4-14-01-03),依據《健康照護師(長期照護師)國家職業標準(2024年版本)》,共分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3個級別。
二、申報條件
申報開展照護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組織,須同時滿足以下相關條件:
(一)在自治區范圍內依法登記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公辦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行業學會(協會),具有規范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社會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失信等不良行為記錄。
(二)已在人社部門備案(******/)三年以上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評價組織,在自治區職業技能評價領域具有廣泛的影響力,有較豐富的考核評價資源和經驗,具備開展規模性評價的基礎條件,已在全區三分之二以上盟市地區開展評價工作(包含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累計評價人數達到一定規模。
******辦公室、題庫試卷保密室、檔案室和財務室。在盟市地區有滿足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場地、設施設備。
(四)有專門負責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內設組織、與評價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滿足評價工作需要的考評員、內部質量督導員和專家團隊。
(五)具有完善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質量管控措施,自愿接受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監督。
三、申報規定
(一)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事業單位、未與政府部門脫鉤的社會團體)不能申報。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報:
(1)申請機構及法定代表人在培訓評價領域有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
(2)申請機構3年內民政部門年審不合格;
(3)申請機構未通過民政部門的社會組織等級評估。
(三)原則上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的多個機構僅允許選擇一家機構申請備案認定機構。
四、申報材料
(一)健康照護師(長期照護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基本情況表(見附件)。
(二)申報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申報機構信用報告或評估證明。
(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核流程、工作制度、人員守則等管理制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實施方案及質量管控措施。
(四)專職工作人員、內部督導員、考評人員、專家、名單及考評員、專家資質證書復印件。
(五)場地設備設施等資產有效證明文件或相關承諾書(包括場地所有權屬證明復印件或房產租賃協議復印件、固定資產清單)。
(六)已在人社部門備案并開展評價工作輔證材料。
(七)其他證明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領域專業性材料。
五、申報流程
(一)備案評估。擬申報開展照護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機構根據要求提交申報材料,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機構由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從自治區人社廳提供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對初審通過的機構進行現場技術評估,形成評審意見,擇優遴選1家機構并向社會公示。
(二)備案公布。經公示無異議的,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將機構名單推薦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備案,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統一向社會公布,作為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主要依據,備案機構面向全區開展評價工作。
(三)完成時限。本次照護師認定機構遴選工作自發文之日起啟動,各申請單位須于2025年6月17日17:00前將相關申報材料電子版(需提供未蓋章的word版和已蓋章的PDF版)同時報送至郵箱(******),申報材料紙質版需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郵寄至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電子郵件以郵箱接收時間為準)。
六、其他要求
(一)對在照護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申報工作中以虛假材料申報的,一經發現,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二)認定機構需按照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要求,制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評價計劃,及時發布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評價計劃及公告并向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報備。按照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政策和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結合實際需求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認定工作,且累計認定人數達到一定規模。
(三)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將通過調閱資料、現場檢查等方式,對認定機構及其評價活動進行抽查檢查和工作評估;對群眾投訴舉報和媒體報道等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核實處理。
聯系人:劉老師??******
通訊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56號,
內蒙古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處
附件:健康照護師(長期照護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基本情況表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信息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