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有限公司擴建項目(重新環評) |
建設地點(dian) |
福建省安溪縣城廂鎮經嶺工業區(開發區二期)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審批文號 |
泉安環評[2025]表34號 |
審批(pi)日期 |
2025年9月(yue)25日 |
公 告 期 |
2025年(nian)9月25日—2025年10月1日(7日) |
審批(pi)意(yi)見全(quan)文(wen) |
泉(quan)州市(shi)生(sheng)態(tai)環境局關(guan)于(yu)安溪(xi)縣******有限公司擴建項目(重新環評) 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安溪縣******有限公司: 你單位(wei)報(bao)送的由福建省新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擴建項目(重新環評)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jing)審查,批復如(ru)下: 一、該項目位于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城廂鎮經嶺工業區(開發區二期),租賃廠房面積700m2,新增年產銅棒3000噸、衛浴配件200噸,擴建后年產銅棒12000噸、衛浴配件200噸。項目新增總投資8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 根據(ju)項目環評(ping)(ping)結論,項目在(zai)全(quan)面落(luo)實(shi)《報告表》及本批(pi)復提出的各項生(sheng)態環境(jing)保護(hu)(hu)措施后,不利影響能夠得到(dao)減(jian)緩和控制,從生(sheng)態環境(jing)角(jiao)度(du)考慮,我局原則同意(yi)《報告表》的環境(jing)影響評(ping)(ping)價總體結論和擬采(cai)取的生(sheng)態環境(jing)保護(hu)(hu)措施。 二、項目在實施過(guo)程中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水(shui)(shui)環境保(bao)護措施,生(sheng)產廢水(shui)(shui)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hua)糞池預(yu)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及經嶺村污(wu)水處理站進(jin)水水質要求后(hou)通過經嶺(ling)村排污系統排入經嶺村(cun)污水處(chu)理站(zhan)處(chu)理。 (二)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熔化煙塵經“密閉式集氣罩+沉降室+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拋光粉塵經“密閉設施+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加強密閉措施,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項目顆粒物排放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標(biao)準及《大氣污染物(wu)綜合排放(fang)標(biao)準》(GB16297-1996)表2標(biao)準。 (三)優化車間生產設備布局,選用低噪聲的生產設備,采取有(you)效的(de)綜合消聲降噪措施、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等措施,項目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gong)業(ye)企業(ye)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biao)準(zhun)。 (四)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經廠區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應按照規范要求建設一般工業固廢暫存區,一般工業固廢經一般工業固廢暫存區集中收集后出售給相關廠家回收利用。 (五)應嚴(yan)格落實(shi)報告表(biao)中提出的(de)各項環境(jing)風險防(fang)控措施(shi),按要求建(jian)設和配置(zhi)防(fang)范事故風險的(de)設施(shi)和裝備。 (六)應規范設(she)置排污口和(he)標志(zhi),按監測(ce)規范要求開展自行監測(ce),在(zai)項目運營過(guo)程中(zhong),建(jian)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ping)臺,及時(shi)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jing)問題,滿(man)足公眾合理的環境(jing)訴求。 三、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須依法依規執行環保“三同時”、竣工環保驗收、排污許可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四、《報(bao)告表》經批(pi)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yong)的生(sheng)產工(gong)藝或者(zhe)防(fang)治污染、防(fang)止生(sheng)態破壞的措施發(fa)生(sheng)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xin)報(bao)批(pi)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xiang)評價文(wen)件。 五、由泉州市安溪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按全鏈條環境監管要求,負責該項目環保“三同時”監督檢查工作。 ? 泉州市生態(tai)環境局 ???????????????????????2025年9月(yue)25日 (此件主(zhu)動公(gong)開) 抄送:泉(quan)州市安溪生態環境保護綜(zong)合執(zhi)法大隊、福建省新凈環保科技有限公(gong)司(si),存檔。 |
行政(zheng)復議(yi)與行政(zheng)訴訟(song)權利告知 |
依據(ju)《中華人(ren)民共(gong)和國行(xing)政(zheng)復議(yi)法(fa)》和《中華人(ren)民共(gong)和國行(xing)政(zheng)訴訟法(fa)》,公(gong)民、法(fa)人(ren)或者(zhe)其(qi)他組(zu)織認(ren)為公(gong)告的環境(jing)影響評價批(pi)復侵犯其(qi)合法(fa)權益的,可以自(zi)公(gong)告期(qi)限(xian)屆滿之日起六(liu)十(shi)日內(nei)提起行(xing)政(zheng)復議(yi),也(ye)可以自(zi)公(gong)告期(qi)限(xian)屆滿之日起六(liu)個月內(nei)提起行(xing)政(zheng)訴訟。 |
公眾(zhong)反饋意見聯系方式(shi) |
1、監督電話:0595-****** ****** 68786972 2、傳真:0595-****** 郵編:362400 3、通訊地址:安溪縣金融(rong)行政中心1號(hao)樓13樓泉(quan)州市安溪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核審批股(gu) |
?
?
(此(ci)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