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近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杭錦后旗陜壩鎮永華糧油調料雜糧批發行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醬香地螺,生產日期:2025年5月10日,不合格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檢驗機構: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管理局收到上述檢驗報告后立即送達杭錦后旗陜壩鎮永華糧油調料雜糧批發行,同時進行了現場檢查。已查明,該店共購進生產日期2025年5月10日的醬香地螺80袋,每袋350g,已銷售37袋,下架43袋,該店發布了召回公告,因產品屬于快消產品,已銷售的無法召回。該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四)項的規定,但當事人在調查中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充分證據證明其購進貨物時履行了法定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及《市場監督管理程序暫行規定》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款“決定不予立案的,應當填寫不予立案審批表”,決定不予立案。
(三)整改復查情況
杭錦后旗陜壩鎮永華糧油調料雜糧批發行已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