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4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做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屆滿。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批復名稱:紅光鄉鍋爐購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滬嘉鄉政府生物質鍋爐采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人民政府鍋爐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常勝鄉生物質鍋爐及配套設施采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批復鏈接:見附件。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伊春市嘉蔭生態環境局項目審批室
郵??????編:15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