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中心
關于攀枝(zhi)花市區戶外廣告(gao)設施項目(mu)
經營權公開競價出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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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服務中心將以公開競價方式出讓攀枝花市(shi)區戶外廣告設(she)施(shi)項目經營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gao)如下:
一(yi)、出讓(rang)標的基本(ben)情況(kuang)
(一)項目概況
市區(qu)戶外(wai)廣告(gao)設施屬于重要的國(guo)有資產,出讓其經(jing)營權是貫徹落(luo)實過緊日子(zi)要求、加強財政資源(yuan)統籌(chou)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進(jin)一步規范戶外廣告(gao)設施(shi)管(guan)理,提升城市空間資源價(jia)值(zhi)。本項目經營(ying)權出讓的戶外廣(guang)(guang)告設施(shi)主要以燈箱廣(guang)(guang)告、天橋廣(guang)(guang)告、隧道廣(guang)(guang)告、地下通道廣(guang)(guang)告為主的廣(guang)(guang)告設施(shi),資源(yuan)位置分布于市區重點核(he)心(xin)地段(duan),共(gong)計412處。
(二)經營項目范(fan)圍
本項目出讓******城市管理行(xing)政執(zhi)法局、攀枝花(hua)******服務中心所屬412處廣(guang)告位的經營(ying)權,即在城市總(zong)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xi)規劃內實施(shi)的合法合規經營(ying)項(xiang)目,包括不限于日常巡檢維護、廣告位(wei)運(yun)營(ying)招商、改建升級、業主品牌口碑維護等,經營(ying)方可根據市場變化經審批(pi)后對現(xian)有設(she)施(shi)進行改造升級。經(jing)營范(fan)圍(wei)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guang)告法》有關規定。
(三)本項目經營(ying)權出讓年限為20年,出讓起(qi)始(shi)價為5500萬元(大(da)寫(xie):人(ren)民幣伍仟伍佰萬元(yuan)整),設定保留底(di)價,保留底價(jia)為5500萬元(大寫:人民(min)幣伍仟伍佰萬元整(zheng))。
******銀行時間為準)繳納保證金人民幣壹佰壹拾萬元整 (¥1,100,000.00元******銀行賬戶。
******服務中心
******銀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賬 ??號: ************196
******銀行賬戶名稱必須與競買報名單位名稱一致。
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jian)為2025年(nian)10月27日15時。本次公(gong)開競價(jia)不(bu)涉及(ji)交易服務(wu)費。
(五(wu))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de)人于2025年(nian)10月30日12時前(qian)支付全部成(cheng)交(jiao)價款。相關繳納程(cheng)序按******服務中心規定辦理,競價保證(zheng)金直接(jie)轉(zhuan)換為部分出讓價(jia)款(kuan),不(bu)再另(ling)行退(tui)還(huan)。競得(de)人不得(de)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經(jing)營權出(chu)讓價款;規定(ding)時限內未繳清(qing)出(chu)讓價款的(de),出(chu)讓方(fang)有權依法收回(hui)經(jing)營權,競價保證金將(jiang)不予退還(huan),出讓方不予(yu)退(tui)還已繳(jiao)納價款。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競得人需(xu)按要求完成有(you)關建(jian)設(she)與運營內(nei)容,以確保實(shi)現(xian)項目(mu)目(mu)標(biao);競得人不(bu)按要求(qiu)完(wan)成的,出讓方有權(quan)依法(fa)收回經營(ying)權(quan)。
(二)競得人應(ying)遵守(shou)國(guo)家及地(di)方的有關法(fa)律(lv)、法(fa)規、規章、規范性文(wen)件及與本項(xiang)目有關的建設、運(yun)營(ying)、維護等規定,競得人因違反(fan)有關國(guo)家或(huo)地(di)方規定,被行(xing)政處罰時,競得人自行(xing)承擔相(xiang)應(ying)責任。
(三(san))競得人應建(jian)立各項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措(cuo)施,并對(dui)項目實施區域(yu)內(nei)的安全、質量等負全部責任。
(四(si))針對用(yong)戶(hu)(hu)投訴問題,競得(de)人(ren)需(xu)主動妥善(shan)處理、解決好當地用(yong)戶(hu)(hu)投訴、市民熱線(xian)、信訪等問題,不得(de)出現(xian)群(qun)訴、群(qun)訪等重大群(qun)體(ti)性事件。
(五)項目(mu)運營過(guo)程中,對于相關主(zhu)管部門提出的合(he)理修改意見和建議,競得人應(ying)限期優化調整(zheng)。
(六)競得(de)人在(zai)項目建(jian)設中需依法辦理有(you)關審(shen)批手(shou)續(xu),并遵守國家、地方(fang)有(you)關法律法規規定:
1.競得人在城市總(zong)體規(gui)劃和控制性(xing)詳細規(gui)劃內(nei)實(shi)施的合法合規(gui)經營;
2.競得人必(bi)須嚴(yan)格(ge)履行防火、環(huan)保(bao)、安全(quan)(quan)(quan)、衛生(sheng)等法(fa)律義務,承擔在進(jin)行更新、維護(hu)、升(sheng)級改造過程(cheng)中(zhong)因(yin)施工不(bu)當、管(guan)理(li)缺失,以(yi)及運(yun)營過程(cheng)中(zhong)因(yin)巡檢、維護(hu)不(bu)當發(fa)生(sheng)戶外(wai)廣告設施掉落、倒塌傷(shang)人的安全(quan)(quan)(quan)風險,確(que)保(bao)項目運(yun)營安全(quan)(quan)(quan)平穩;
3.競得人要自覺(jue)(jue)接受相(xiang)(xiang)關(guan)職能部門的監(jian)督監(jian)管(guan),并自覺(jue)(jue)支持職能部門對森林管(guan)護、防(fang)火監(jian)管(guan)等方面的工作,由于項目運營對相(xiang)(xiang)關(guan)職能部門正常工作產生沖(chong)突(tu)的,競得人應當(dang)通過提供(gong)人工、經濟(ji)補償(chang)等方式予以解決(jue)。
(七)其他相關要求(qiu)詳見《攀枝花市區戶(hu)外廣告(gao)設施經營(ying)權公開競價出讓文件》。
三、競買資格
(一)競買(mai)人(ren)(ren)是中華人(ren)(ren)民(min)共和國境(jing)內外的具有獨立(li)承擔(dan)民(min)事責(ze)任能力(li)的自然人(ren)(ren)、法人(ren)(ren)和其他組織(zhi);
(二)企業(ye)(ye)最近三年沒有受過行政(zheng)處罰(在國(guo)家企業(ye)(ye)信息公示系統(tong)中查(cha)詢);
(三)財務狀況良(liang)好,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jie)、破產或其他不良(liang)狀態;
(四)具有依法(fa)繳納稅(shui)費和社(she)保資金(jin)的良好記錄;
(五)本次出讓不(bu)接受聯合競買。
競買(mai)人在報名時需提交(jiao)以上(shang)要求的證明資料,其中第3條、4條采用承諾方式提供,承諾函格式見(jian)《攀枝花市區戶外(wai)廣告設施經營權公開競(jing)價(jia)出讓(rang)文(wen)件(jian)》。
四、出(chu)資、權(quan)屬及更新改造
本項目運營所需投資均由競得(de)人自行籌集資金實施。本項目經營權所(suo)依附的資產(以(yi)下(xia)簡稱項目資產)所(suo)有權屬市政(zheng)府所有,競(jing)得人負(fu)責項目(mu)資產的運營、管理(li)維護和大修、使用和收益,無處分權。項目合作期滿(man)或提(ti)前終(zhong)止,競(jing)得人無(wu)償將項目資產、運營(ying)合同移交(jiao)給原業主(zhu)單位或政府(fu)指定部門。競得人投建的資產,項目(mu)運營期結束后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部(bu)門,競得人不再(zai)享有任何(he)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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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履(lv)約保障邊界
競得人應根(gen)據(ju)項目實際情況(kuang)依法(fa)購買(mai)社會保險(xian)和(he)法(fa)律規定的強制險(xian)。主要包括:運營過程(cheng)一切險(xian),第三者責任險,意(yi)外責任(ren)險(xian)。除本條所述強制險(xian)種外,競得(de)人應根據謹慎運營慣(guan)例購買相應的險(xian)種。保險(xian)受益人為競得(de)人。
六、競買風險(xian)提示
有效需求風險(xian)(xian)(xian)、經(jing)營管理風險(xian)(xian)(xian)、政策法律(lv)風險(xian)(xian)(xian)、組織機構風險(xian)(xian)(xian)、設計風險(xian)(xian)(xian)、建設風險(xian)(xian)(xian)、資(zi)金風險(xian)(xian)(xian)、不可(ke)抗(kang)力風險(xian)(xian)(xian)等。
七、項目資(zi)產移交
項目資產移交包(bao)括經營權開(kai)始移交和結束移交。開(kai)始移交以雙方簽署的資產移交清(qing)單為準。合同(tong)結束前(qian)3個月,實施結束移交準備,競得人應將戶外廣告設施檢測報告、資(zi)產清單(dan)、運營(ying)合同一并(bing)移交給原(yuan)業主單位或政府指定部門,辦理經營權移交手(shou)續,在(zai)移交工作完成前,競(jing)得人應繼續履行運(yun)營職(zhi)責,維持正常運(yun)營,確保設施完好無安(an)全(quan)隱患;項目資產不得附帶任(ren)何債(zhai)務、抵(di)押、質押、留(liu)置及擔保,如(ru)有重大損失、缺失,競(jing)得人全(quan)額(e)賠(pei)償。
八、特(te)別約定
在(zai)經(jing)(jing)營(ying)(ying)權出讓期間,項目競(jing)得(de)人(ren)不得(de)擅(shan)自轉讓經(jing)(jing)營(ying)(ying)權。因企業合并、分立,與他人(ren)合資、合作經(jing)(jing)營(ying)(ying),或者(zhe)因企業資產出售(shou)以及有(you)其他變更企業資產產權的情形而需(xu)要變更經(jing)(jing)營(ying)(ying)主體的,經(jing)(jing)相(xiang)關(guan)部門批準(zhun)同意(yi)后(hou)經(jing)營權可(ke)以轉讓。
九、本項(xiang)目以公開競價(增價)方(fang)式(shi),按照價高者得(de)原則確(que)定競得(de)人。
十、出讓文件的獲取(qu)
************服務中心(攀西科技城8樓(lou)B區B808)(攀枝花(hua)市仁和區三線(xian)大道69號)B808室免費獲(huo)取。
(二)獲取(qu)時間。
2025年10月23日9:00至2025年10月27日15時(shi)期間。
法定工作日:
1.?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4日9時-12時(shi)、 13時30分至17時。
2.?2025年10月27日(ri)9時-12時、 13時(shi)30分至15時。
國家法定節假日期(qi)間不提(ti)供相關(guan)服務(wu)。
******服務中心(B808室)獲取出讓文件, 向我(wo)中心提出書面競買申請。
十一、申(shen)(shen)請(qing)人按規(gui)定提交競買申(shen)(shen)請(qing)資(zi)料的(de),經審查(cha)后(hou)將書面(mian)通知確認其競買資(zi)格。
十二、本次攀枝花市區戶外廣告實施項目經營(ying)權(quan)公開競價(jia)會定于2025年10月28日10時(shi)00分(fen)******服務中心(攀西科技城9樓B區B901)(攀枝花市仁和(he)區三(san)線大道69號)9樓拍賣(mai)大(da)廳(ting)舉(ju)辦。
十(shi)三(san)、其他公告(gao)方(fang)式
本公告在以下(xia)網址同(tong)時發布
1.四川省公共資(zi)源交易(yi)信息(xi)網(wang)
(******/)
2.全國公(gong)共資源交(jiao)易平(ping)臺(四川省·攀枝花市(shi))
(******/)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十四、聯系方式
******服務中心(攀(pan)西科技城8樓B區B808)(攀(pan)枝花市(shi)仁和(he)區(qu)三線大道69號)
聯系電話(hua): 0812-******
聯 系 人:劉女士(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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