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0日,我單位自行組織了宣恩縣友聯塑業再生塑料加工項目PE造粒生產線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驗收工作組檢查了項目環保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并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討論,形成了《宣恩縣友聯塑業再生塑料加工項目PE造粒生產線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次驗收為階段性驗收,驗收范圍為11號標準廠房PE造粒生產線,其購置雙螺桿造粒機組一套,建設了1條PE造粒線,年加工PE破碎料5000t,年產PE再生塑料顆粒約5000t。同時配套建設了相關環保設備等。
項目實際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1萬元。
******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宣恩縣友聯塑業再生塑料加工項目(重新評價)環境影響報告表》;2023年7月4日,恩施州生態環境局宣恩縣分局以“宣環審[2023]21號”文對其進行了批復。本項目于2024年8月開工建設,2024年9月竣工投入試運行。
二、工程變更情況
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內容基本一致,未發生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氣
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造粒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以非甲烷總烴計)以及顆粒物。項目采取在造粒機組于熔融處、排氣口、出料口三處設置負壓集氣罩收集后,經噴淋塔+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設備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
2、廢水
運營期廢水主要為職工生活污水。本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依托利用原10號廠房配置的工作人員25人,廠區職工生活污水利用10號廠房西側已建成的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接入宣恩縣工業區椒園生態產業園污水處理站進一步處理,最終由宣恩污水處理廠達標處理后排入貢水河城區段。
3、噪聲
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于造粒機組設備以及廢氣處理設備運行時的風機噪聲,噪聲源強約為70-75dB(A)。實際生產過程中,通過采取了選用低噪聲設備、設備基礎減振、設置封閉式廠房并合理規劃平面布局等措施。
4、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廢活性炭。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后由園區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項目于2024年8月開工建設,9月投入試運行,其間由于原料價格、產品市場等原因,實際運行為間歇運行,運行時間短******有限責任公司等資質單位回收處置。
四、項目環境的影響與驗收監測結果
1、大氣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排放的廢氣污染物非甲烷總烴、顆粒物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廢氣能夠做到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小。
2、水環境影響
運營期車間職工生活污水經宣恩椒園生態產業園10號廠房西側已建的三級化糞池處理后,進入宣恩縣工業園區椒園生態產業園污水處理站處理,最終進入宣恩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貢水河城區段,對水環境影響小。
3、聲環境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晝間廠界噪聲值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晝間:65dB(A))要求,廠界噪聲能夠做到達標排放,且北側廠界監測******學校影響小。
4、固體廢物
項目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后由園區環******有限責任公司回收處置。本項目固體廢物均可得到妥善處置,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五、驗收結論
經驗收現場檢查,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中提出的環境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未發生重大變更,企業已根據實際情況變更排污許可證,污染物可做到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得到妥善處置;項目建設期間未發生污染事故,該項目可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后續要求
1、加強環保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2、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落實環境管理臺賬建立。
七、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項目公示期為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23日,社會各界如對本項目有關環保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話、信函告知我單位。
******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縣椒園生態產業園10-12號廠房
聯系人:譚總
聯系電話:******
鏈接: ******/s/1n0QiYSayO6zmWZkFUV5QmA
提取碼:c937
責任編輯: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