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一附中初中部綜合館項目EPC工程總承包答疑公告
招標編號:HBSJ-202407FJ-******1
各投標人:
******大學一附中初中部綜合館項目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投標人提問,答復如下:
問:1、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第2.2.4(2)設計負責人評審標準第2條:設計負責人近5年(自投標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身份主持過投資額不低于1.1億元或總建筑面積不低于1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每提供一個業績得0.5分,本項最高得1分。注: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關鍵頁,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協議書關鍵頁包括合同名稱頁、合同金額、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雙方簽字及蓋章頁、合同主要內容等;合同中未列明項目工作內容時,須提供經項目建設單位確認的項目工作內容證明材料(例如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等)。資料不全、評委無法確定業績內容的不予認可。 問:若合同協議書中未體現設計負責人姓名。中標通知書或圖審合格書是否可以認可為設計負責人的有效個人業績?
答:若合同協議書中未體現設計負責人姓名,圖審合格書體現了設計負責人,予以認可。
問:2、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7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3)定標會中標候選人答辯要求,本項目需中標候選人在定標會議現場進行答辯,中標候選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作為授權代表(每位中標候選人僅限1人參加,需攜帶投標人(若為聯合體,則為聯合體牽頭人)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單位蓋章的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參加)在定標會議現場進行答辯。 問:答辯能否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一名答辯人員?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3、技術標傳標分為承包人建議書和承包人實施方案,請明確技術標評審因素中哪些屬于承包人建議書哪些屬于承包人實施方案。
答:承包人建議書包括項目理解及設計思路、設計優化、重難點分析、設計保證措施和投資控制保證措施;承包人實施方案包括項目總承包實施方案、質量控制及質量保證措施、施工總體進度計劃及工期保障措施、應急處置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降塵降噪專項方案及措施。
問:4、①項目經理:1)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一級注冊結構師執業資格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2)不得同時擔任其他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提供承諾聲明);工程總承包單位為聯合體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合體牽頭單位的人員擔任,且項目經理不得兼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②施工負責人:1)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不得同時擔任其他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提供承諾聲明)。請明確項目經理及施工負責人提供無在建承諾書是否滿足要求。
答:滿足要求。
問:5、請提供本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明細表。
答:本階段不提供該資料。
問:6、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財務要求中:②投標人用于投標項目(標段)的******銀行授信證明即可。
答:是。
問:7、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2-1近年財務狀況表-備注表后應附近年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掃描件;具體年份要求見申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請問:投標人提供的財務審計報告是否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即可,無需提供附注?
答:是的,無須提供附注。
問:8、第66頁企業獲獎中要求提供獲獎項目證書或表彰文件彩色掃描件,但投標文件格式中“7-3近年投標人獲工程(設計)質量獎項和獲表彰情況表”的備注要求附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頒獎機構頒發的獲獎證書或表彰文件及其他證明材料等掃描件。因投標電子文件容量限制,請明確工程獲獎所附資料是否以評標辦法中的要求為準,即僅提供獲獎證書或表彰文件即可?
答:以評標辦法中的要求為準,提供獲獎項目證書或表彰文件彩色掃描件即可。
問:9、“2.8 投標報價匯總表”建筑安裝工程費下浮比例備注中百分號前保留 2 位小數,請明確下浮比例超過2位小數,應將第3位小數四舍五入還是直接舍去?
答:四舍五入至百分號前保留 2 位小數。
問:10、缺陷責任期描述多處不一致,相關描述如下:“第 11 條 缺陷責任與保修 11.2 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期限: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整體工程缺陷責任期為 2 年,屋面及其他部位防水保修期為 5 年 。”;“附件 2 工程質量保修書,三、缺陷責任期 工程缺陷責任期為 2 年,缺陷責任期自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發包人應返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六、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 缺陷責任期 從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缺陷責任期 24 個月。”請問以哪個為準?
答:以“工程缺陷責任期為2年,自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為準。
問:11、關于人員社保,請問提供由投標人的分公司繳納的社保是否予以認可?
答:認可。
問:12、為減少施工期間對校內師生學習及生活的影響,請提供校園日常作息時間及寒暑假放假計劃,包括特殊時間段(例如考試、重要活動等)禁止噪音施工或停工的具體要求。
答:目前初中部學生到校時間普遍在******教育局安排,一般寒假放假時間為一月底(******學校中午設有午休,13:00-13:50,期間禁止施工,重要考試和重大活動開展期間需嚴格控制噪音,必要時需停工。
問:13、場內西南角為現狀鋪裝及綠化廣場及1棟1層建筑,根據總圖規劃,是否僅1層建筑拆除施工綠化,原廣場區域維持原狀不變?
答:項目用地紅線內綠化需整體考慮,并滿足武漢市綠化條例要求。
問:14、根據總平面圖及支護圖紙,本工程東側及北側紅線覆蓋了校內現有道路,且東側坡道入口處支護邊線已至道路中部,根據踏勘情況,東側及北側道路為校內宿舍區主通道,請明確:(1)施工過程是否可沿紅線做圍擋,將東側及北側部分道路打圍至施工區域;(2)是否考慮優化支護邊線,退讓東側或北側道路,確保校內道路通暢?
答:待進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問:15、建設地塊位于校園內部,進出地塊道路局部較為狹窄,是否可以適當加寬,方便后續車輛通行?
答:待進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問:16、紅線內無空地設置臨建辦公區及生活區,是否可協調其他區域建設臨建?
答:待進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問:17、請提供臨水臨電接駁點位置及參數?
答:待進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問:18、體育館屋面結構圖示意矩形鋼梁間距及數量與建筑剖面圖示意間距及數量不一致,是否以建筑示意為準?
答:以結構圖為準。
問:19、依據招標文件38頁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投標人用于投標項目(標段)的流動資金不應少于790萬元(投標人為聯******************銀行授信額度證明是否滿足本項要求?
答:(1)******銀行信貸證明其中一種即可;(2)滿足要求。
問:20、附錄一: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項目管理機構其他主要人員中施工管理要求:具備土建施工專業、建筑裝飾專業、設備安裝專業施工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各1人,共3人。質量管理要求:具備土建施工專業、建筑裝飾專業、設備安裝專業質量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各1人,共3人。根據《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IT250-2011),施工員、質量員可分為土建施工、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和市政工程四個子專業。請問:施工員、質量員均為裝飾裝修專業,是否符合建筑裝飾專業要求?
答:裝飾裝修專業符合建筑裝飾專業要求。
問:21、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社保繳費證明是否滿足本項目要求?
答:滿足。
問:22、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本項目投標報價51.5分,包含政府采購工程價格評審優惠(1.5分)。而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11.2擬投標人擬分包的工作:不允許。請明確,是否允許中大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采購項目獲得0.5分報價加分?
答:不允許。
問:23、投標文件格式中,“價格指數權重表”是否需要填寫?
答:無須填寫。
問:24、發包人要求的材料品牌,投標人如何填報?是否格式由投標人自擬?
答:投標人無需填報。
問:25、請業主提供臨水臨電接駁點位。
答:待進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問:26、請業主提供現場排污接駁點位。
答:待進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問:27、業主是否可以在附近提供臨建場地?
答:待進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問:28、評標辦法中的評分因素與投標文件格式中的目錄不對應,是否能以評分因素為目錄進行編制?
答:可以。
問:29、施工現場圍擋和大門設置是否有要求?
答:待進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問:30、哪個校門允許施工車輛進出?
******學校審批同意后可在******學校大門進出。
問:31、施工工期是否有過程節點要求,工期是否可以提前?
答:施工工期沒有過程節點要求,工期可以提前。
問:32、請問夜間能否施工,可施工時間段為?
答:按相關規定執行。
問:33、水電氣的接入工作是否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答:是。
問:34、請問場地內樹木移植是否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答:是。
問:35、廚房深化及設備是否在本合同范圍內?
答:廚房深化在本合同范圍內,廚房設備采購不在本合同范圍內。
問:36、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2.2.4(2)中要求提供:1、EPC 業績: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則指聯合體牽頭人)近 5 年(自投標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 年)完成過“類似項目”EPC 業績,每項得 1 分,最高得 3 分;(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關鍵頁、竣工驗收(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四方蓋章)等證明材料,業績時間以竣工時間為準)此處要求提供的EPC業績是否可以理解獨立承接或以牽頭單位身份承接的EPC業績均可。
答:是。
問:37、招標文件中未提到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進行人員信息登記,投標階段項目管理人員是否僅須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件原件掃描即可,無須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進行人員信息登記?
答:項目管理人員證件要求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投標人須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進行人員信息登記,但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人員信息登記證明材料。
問:38、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1.11.2注明不允許分包,投標文件中:五、擬分包項目情況表,六、分包意向協議書,七、中小企業聲明函是否可以不填寫。
答:“五、擬分包項目情況表”、“六、分包意向協議書”無須填寫,如投標人不適用“七、中小企業聲明函”,則可以不填寫。
問:39、請問擬派團隊成員社保為非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或分公司所繳納的社保,是否予以認定?
答:認可。
問:40、是否能提供現場及周邊既有管線(含水電燃氣)的分布及埋深資料?
答:本階段不提供該資料。
問:41、施工用電可考慮從現場哪個位置引入?臨時用電可提供多少千伏安?
答:本階段不提供該資料。
問:42、“承包人建議書”和“承包人實施方案”是否需要分開編制?
答:由投標人自行考慮。
問:43、根據第三章評標辦法2.2.4條,承包人建議和承包人實施方案對應的評分要點是否為: 承包人建議書(16分)對應“項目理解及設計思路(3分)、設計優化(3分)、重難點分析(5分)、設計保證措施(3分)、投資控制保證措施(2分)”; 承包人實施方案(14分)對應“項目總承包實施方案(3 分)、質量控制及質量 保證措施(3)、施工總體進度計劃及工期保障措施(2 分)、應急處置方案(2 分)、安全文明施工方 案及措施(2 分)、降塵降噪專項方案及措施(2 分)”。
答:是。
問:44、承包人建議書評分要點和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文件目錄不一一對應,如“(四)分包方案”,不屬于評分要點,是否可編制此部分內容?
答:以招標文件實際評審因素編制投標文件內容,因本項目不允許分包,因此無需編制分包方案。
問:45、本項目建設內容是否包括食堂廚房的深化設計及食堂設備安裝?
答:包括。
問:46、******學校教學使用外,是否考慮假期對外開放或舉辦比賽?
答:本階段不提供該資料。
問:47、招標公告2.2條計劃工期730日歷天,未明確開工日期;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3.2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5年12月05日,請明確是否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 計劃工期響應即可?
答:是的。
問:48、本項目后續是否需要進行BIM設計。
答:需要。
問:49、企業業績,獎項業績項目竣工證明材料為多個子項竣工驗收表的業績能否使用。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50、評標階段是否需要提供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
答:評標階段無需提供原件。
問:51、上傳的投標文件是否有大小限制
答:以湖北省電子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系統要求為準。
問:52、擬派項目經理近 5 年(自投標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擔任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 1.1億元或總建筑面積不低于1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總承包(EPC)的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每提供一個業績得 1.5 分,本項最高得 1.5 分。 注: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關鍵頁、竣工驗收(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四方蓋章)等證明材料,業績時間以竣工時間為準,合同協議書關鍵頁包括合同名稱頁、合同金額、項目經理、雙方簽字及蓋章頁、合同主要內容等;合同中未列明項目工作內容時,須提供經項目建設單位確認的項目工作內容證明材料(例如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等)。合同和竣工驗收報告注明的項目經理須為同一人,資料不全、評委無法確定業績內容的不予認可。 竣工報告未顯示竣工時間及項目經理名字,但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信息有顯示竣工時間及項目經理名字,是否滿足要求?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53、招標文件第75頁,合同協議書第四條合同價格未明確計稅方法,建議明確本合同為一般計稅法。
答:本項目招標文件合同采用的是《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計稅方式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問:54、招標文件第75頁,合同協議書第四條合同價格約定“本項目的設計費采用含稅固定總價,建安工程費用按照GB/T50500-2024《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計量,組價依據湖北省2024年版等配套現行計價定額執行。”建議明確建安工程費價格形式為含稅固定單價。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55、招標文件第75頁,合同協議書第四條以及專用條款第14.1.1條約定“工程竣工結算時,審定的工程結算價款超過本項目建安工程簽約合同價與暫列金的合計金額時,承包人的設計費將按中標設計費的 50%進行結算,同時發包人將按本項目建安工程簽約合同價與暫列金的合計金額向承包人進行支付并以此作為最終結算價款,審定的工程結算價款超過建安工程簽約合同價與暫列金的合計金額的部分視為承包人讓利,發包人不再支付該部分費用”。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材料等工作均需發包人認可,由此導致的最終審定價格超過簽約價與暫列價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不合理,建議修改為按照審定價格為準。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56、招標文件第76頁,合同協議書第十條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成立,并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鑒于發承包雙方均為單位,為明確并簡化生效要件,建議修改為“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57、招標文件第77頁,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地址未明確為送達地址,為確保雙方往來文件有效送達,建議將地址修改為“送達地址”。
答:以中標后合同簽訂時描述為準。
問:58、招標文件第79頁,專用條款第1.5條約定“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1)本合同協議書;(2)專用合同條款;(3)通用合同條款;(4)中標通知書;(5)招標文件及其附件;(6)投標函和投標文件;(7)勘察及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8)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9)雙方約定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鑒于“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系雙方履約過程中的最新意思表示,建議將“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放在合同解釋順序的第一順位。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59、招標文件第79頁,專用條款第1.6.2條約定“承包人應對其未能按時提交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鑒于本項目為EPC項目,設計文件由設計單位負責,建議明確由承包人中的設計單位對延誤的工期負責。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60、招標文件第******大學并非地址,實踐中可能無法按合同約定送達,建議明確約定發包人具體的送達地址。
答:以中標后合同簽訂時描述為準。
問:61、招標文件第81頁,專用條款第1.13條約定“承包人對發包人賠償責任的最高限額為不應超過給發包人造成的實際損失。但對于因欺詐、犯罪、故意、重大過失、人身傷害等不當行為造成的損失,賠償的責任限度不受上述最高限額的限制”,建議明確最高限額為合同總價的1%。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62、招標文件第82頁,專用條款第4.1條第七項約定“以及配合發包人的報規報建費用自行承擔,疫情防控費用自行承擔”,根據法律規定,取得規劃許可、建設許可均屬于建設單位的責任范圍,相關費用亦應當由建設單位承擔。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63、招標文件第85頁,專用條款第4.1條約定“(11)發包人提供的初步設計相關文件不保證其完整性、正確性。除本條款下第(10)條款約定內容外,其他僅供承包人設計時參考。除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示的不在本次招標范圍之內的工作內容外,其它所有工作內容均由承包人在設計、施工時充分考慮,如有錯項、漏項、缺項的,承包人應無條件完善。否則,發包人有權委托第三方實施,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由發包人從其工程款中扣減”,發包人理應對提供的設計文件正確性負責,建議修改為“發包人對其提供的初步設計相關文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除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示的不在本次招標范圍之內的工作內容外,其它所有工作內容均由承包人在設計、施工時充分考慮,如有錯項、漏項、缺項的,發包人與承包人應協商解決,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64、招標文件第86頁,專用條款第4.3條約定“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需承擔1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補齊手續及資料”。該條違約責任過高,建議調減為1萬元。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65、招標文件第86頁,專用條款第4.3.4條約定“未經發包人書面許可,承包人不得更換項目經理,否則承包人須支付50萬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該條違約責任過高,建議調減為2萬元。專用條款4.3.5條約定“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暫停工程款支付,要求承包人支付違約金50萬元”,建議修改為“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要求承包人支付違約金2萬元”。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66、招標文件第88頁,專用條款第4.4.2條約定“承包人擅自更換關鍵人員的違約責任:承包人的人員必須與承包人投標時所承諾的人員一致。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否則視為嚴重違約,發包人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所有前期投入成本不予賠償。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部管理人員視為違約,違約金2萬元/人?次”。該條違約責任過于嚴苛,建議修改為“承包人擅自更換關鍵人員的違約責任: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部管理人員視為違約,違約金2萬元/人?次”。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67、招標文件第88頁,專用條款第4.4.3條約定“承包人現場管理關鍵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須取得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監理方、發包人的書面同意 ”,合同約定承包人相關人員在崗天數為24天/月,其余時間有權自行安排,按照本條約定均需發包人與監理的書面同意,該約定過于嚴苛,建議刪除。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68、招標文件第88頁,專用條款第4.5條約定承包人不允許分包,但鑒于本項目為總包承包項目,總承包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將非主體結構部分工程分包給具備資質的分包單位,建議此處修改為“承包人有權依法分包”。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69、招標文件第89頁,專用條款第4.8條約定“不可預見的困難包括:承包人應視為已取得工程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他情況的全部必要資料,并預見工程所有困難和費用。承包人遇到不可預見的困難和費用時,合同價格不予調整”,該條要求承包人預見“不可預見的困難”顯然不合理,建議修改為“不可預見的困難包括:承包人遇到不可預見的困難和費用時,合同價格據實調整”。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70、招標文件第95頁,專用條款第7.2條約定“所有工程建設需要修建的臨時設施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不再承擔任何費用”,臨設費用應據實計入工程款,由發包人承擔。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71、招標文件第96頁,專用條款第7.5條約定“合同當事人對建筑工人工資清償事宜和違約責任的約定:承包人招用農民工的,應當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實行農民工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承包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存儲工******學校教學或工作秩序的事件,視為承包人違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保留向承包人追償損失的權利,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收取違約金5萬元/次。如有發生,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或造成上訪事件等,由承包人承擔全部損失及費用;同時,承包人應無條件負責消除因承包人原因而帶來的負面影響。若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或造成上訪事件的,視為承包人違約,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收取違約金10萬元/次”,承包人有權依法將勞務工程分包給具有資質的分包單位,由相應勞務分包單位與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承包人不與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建議刪除相關表述。且該條違約金過重,建議調減為5000元/次。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72、招標文件第96頁,專用條款第7.6.3條約定“若發生因安全文明施工被有關媒體、政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情況,發包人對承包人按照10萬元/次進行處罰,直接在結算中扣除”,該條約定處罰過重,且未明確系承包人原因導致的項目施工中的出現的被有關媒體、政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建議修改為“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發生因安全文明施工被有關媒體、政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情況,發包人對承包人按照1萬元/次進行處罰”。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73、招標文件第99頁,專用條款第8.7.1條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僅順延工期,不調整費用”。該條約定有失公平,建議修改為“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順延工期,并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74、招標文件第99頁,專用條款第8.7.2條約定“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誤,每延誤1日的誤期賠償金額為20000元/天并累計計算,累計最高賠償金額為合同協議書的合同價格的:1%”,該條約定的違約金金額過高,建議調減為“每延誤1日的誤期賠償金額為2000元/天并累計計算,累計最高賠償金額為合同協議書的合同價格的:0.5%。”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75、招標文件第103頁,專用條款第13.2.6條約定“雙方根據本EPC工程特點,商定的其它變更范圍:實施和完成本項目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任何時間,本項目發包人有權進行工程變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并無任何先決條件予以執行,并應嚴格遵守發包人的要求保質保量的按時完成,否則發包人有權另行委托其它承包人完成”,因發包人變更行為導致的費用增加及損失,應由發包人增加,建議在此條增加“因發包人變更導致的費用增加及由此導致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并修改13.3.3.1條“關于變更估價原則的約定:對超出中標人的建安工程費結算封頂價的部分不予計費,未超出部分按合同計價原則結算”的約定,修改為“關于變更估價原則的約定:按照合同約定據實計算。”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76、招標文件第1******大學基本建設項目工程變更及簽證管理辦法》(2023 年修訂版)相關規定并履行審批流程即可視為有效工程變更”,承包人不掌握前述文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變更流程。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77、招標文件第104頁,專用條款第13.8.3條約定“按合同中約定的建安工程費用計量計價辦法執行”,根據14.1.1條約定的計價原則,設備、材料價格按照“《武漢市建設工程價格信息》有的按施工同期的信息價格(算術平均值)計取,沒有的按承包人申報經發包人、監理單位等審核確認的價格計取”的約定計取,故建議此處明確為可調差的范圍系“承包人實施本項目中的所有材料、設備”。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78、招標文件第105頁,專用條款第14.1.2條約定“關于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政策強制要求,合同簽訂后因:1、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2、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價款調整”。建議增加“發包人變更導致的合同價格調整”的情形。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79、招標文件第106頁,專用條款第14.3條約定“1.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暫按簽約建安工程合同總價的3%比例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最終以結算審定的為準。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開具安全文明施工費發票,專款專用,不轉為工程進度款。
承包人提供預付款同價的保函,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不超過簽約建安工程合同金額的20%為工程預付款,預付款直接轉為工程進度款;
2.±0.000施工完成后,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經確認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作為進度款;3.兩層主體結構完成,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經確認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作為進度款;4.主體結構封頂,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經確認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作為進度款;5.砌體工程完成,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經確認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作為進度款;6.外墻裝飾工程完成,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經確認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作為進度款;7.視每年財政資金到賬情況,每年底可根據實際施工進度情況支付至不超過截止當期經確認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8.工程完工且竣工驗收通過后,累計支付至簽約建安工程合同總價的80%且不超過實際完成工作量的80%時停止支付。9.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完畢并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后,承包人提供給發包人結算審定金額的1.5%作為質保金,發包人支付承包人至結算審定金額的100%,質量缺陷責任期滿后且無質量問題,發包人退還質保金(不計利息)。”
針對建安工程費付款方式修改建議如下:1、發包人按節點給承包人付款,但在春節、開學季等時間點有特殊的支付需求,建議增加春節與開學季付款節點;2、“預付款直接轉為工程進度款”的約定給承包人造成較大的資金壓力,建議約定預付款按同比例在進度款中扣回;3、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結算審定金額1.5%后,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100%的約定給承包人造成較大資金壓力,建議修改為“承包人給發包人提供結算金額1.5%的質保金保函后,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結算審定金額的100%,質量缺陷責任期滿后且無質量問題,發包人退還質保金保函”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80、招標文件第107頁,專用條款第14.5.2條約定“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發包人支付審核流程申請,發包人按照內部流程及時辦理支付”,該條約定的付款期限不明,建議修改為“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竣工結算后15天內”。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81、招標文件第107頁,專用條款第14.6.1條約定“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1種方式:(1)工程質量保證擔保,保證金額為:審計后工程結算價1.5%”,建議修改為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結算金額1.5%的質量保證金保函。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82、招標文件第108頁,專用條款第15.2.1條約定“若出現承包人單位項目管理人員、材料及設備供應商、農民工等到發包人或者政府單位部門上訪、投訴反映未付工資或工程材料及設備款項情形時,承包人應承擔10萬元/次的違約處罰,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發包人的全部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責任,相應的違約及賠償款項發包人有權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作為總承包人,為保證項目順利施工,有權扣減未按照分******法院確定,不應直接約定由承包人承擔。故建議刪除本條約定。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83、招標文件第111頁,專******************委員會”。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
******大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