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經研究,對招標文件部分條款內容進行修改,并對部分投標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澄清,具體如下:
一、投標人提出問題的答疑澄清
1、本項目招標公告“2.1項目概況”建設規模為“項目以華能荊門熱電廠為熱源,將熱電廠至泉口換熱站的蒸汽管道更新為熱水管道,同時對現狀熱水管網供熱系統設施進行相應改造******居民供熱,共25.84千米。(二)對現狀一級網進行改造,將泉口換熱站至四干渠段的熱水管網系統供回水設計溫? 度調整至130/70℃。(三)改造市政府、市委家屬區的二級換熱站、二級熱水管網以及戶內設施進行。” 技術標準和要求”(第242頁)顯示建設規模及內容為“華能熱電廠至新臺路高溫熱水管道工程段,路由總長約6755m,熱水管道主要采用直埋敷設方式。” 請問建設規模以哪一個為準。
答:本項目為荊門市現狀熱水管網更新改造工程(招標項目)華能荊門熱電廠至泉口換熱站施工總承包(標段名稱)。招標公告中的“2.1項目概況”為“荊門市現狀熱水管網更新改造工程”的項目概況,“?技術標準和要求”中的建設內容為本次華能荊門熱電廠至泉口換熱站施工總承包招標的項目內容。二者不沖突,請各投標人以?“技術標準和要求”、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中的內容為準。
2、本項目招標公告“2.2招標范圍”(第8頁)為“在建設規模、控制價確定的條件下,依據施工設計圖紙、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等相關文件,對本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具體施工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標段劃分:1.華能熱電廠至新臺路高溫熱水管道工程段,主管路由總長度約6755m,管徑為DN600。熱水管道沿范家檔路、新臺路敷設,主要采用直理敷設方式,局部位置采用架空數設;其中架空敷設601m,直埋敷設3215m。2.新臺西路至長興大道高溫熱水管道工程,主管路由總長度1322m,管徑為DN600.熱水營道主要采用直埋敷設方式,局部位置跨越渠道采用架空敷設;其中架空敷設 22m,直埋敷設1300m.3.金龍泉大道(長興大道至泉口換熱站)高溫熱水管道工程,主管路由總長度1570m,管徑為DN600,支管路由總長度47m,管徑為DN100~150,熱水管道采用直埋敷設方式。在建設規模、控制價確定的條件下,依據施工設計圖紙、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等相關文件,對本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具體施工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招標范圍(第14頁)為“在建設規模、控制價確定的條件下,依據施工設計圖紙、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等相關文件,對本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具體施工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請問招標范圍以哪一個為準。
?答:對招標公告第2.2招標范圍“標段劃分”中的內容進行更正,更正為“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施工管理需持有土建施工/設備安裝/市政工程施工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質量管理需持有土建施工/設備安裝/市政工程施工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是否只需其中一個專業即可。
答:是。
4、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為空,能否明確具體的工程款支付、材料調差、變更簽證等主要條款?
答:(1)關于工程款支付:因工程資金來源包含國債資金,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因此未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工程款支付將以重要建設節點、材料到場情況,在施工期內分四筆及時支付,具體以后期簽訂的合同為準;(2)關于材料調差:材料不進行調差;(3)關于變更簽證:本項目設計變更工程量按照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單,變更單價經財評審核后確認,現場簽證事項及工程量由施工單位報監理單位、造價單位、建設單位共同簽認,經財評審核后確認價格。
5、招標清單中“名稱”中帶預制保溫的管件、閥門,但是項目特征未說明保溫材料材質及規格?請明示?如“華能熱電廠至新臺路高溫熱水管道”清單序號41、62等。
答: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全或與施工圖紙不一致時,以施工設計說明書為準。
6、招標控制價中“拆除混凝土道路”中拆除混凝土車行道單價55.3元/m3,相較其他拆除清單項,單價明顯過低,例如同類清單拆除混凝土人行道基層單價為174.51元/m3,價格差異明顯過大。
答:以上兩項清單項目特殊描述已區分部位,請投標人自行考慮投標報價。
7、工程量清單導入選擇2018定額時,存在項目“單項工程”節點名稱為空的情況,采用2024定額導入時無此現象,請問工程量清單導入時是選擇2018定額還是選擇2024定額模式?
答:地區標準采用“湖北交換接口2024”;定額標準采用“湖北2024序列定額”。
8、招標控制價按照2018定額編制,若采用2024定額模式導入工程量清單,定額人工費存在定額差異,可能會導致人工費出現“總人工費高于招標控制價總人工費 15%以上或低于招標控制價的總人工費 30%以上”(招標文件P76頁)的情況,出現此類情況時,是否不作為評標要求?
答:招標控制價文件編制依據已說明采用“2024定額”,請投標人自行考慮。
二、招標文件的修改
1、對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前后不一致的內容及編寫錯誤的內容進行修改(具體修改條款為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1.5、第1.1.6);
2、對招標公告第2.2招標范圍“標段劃分”中的內容進行更正,更正為“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更正本項目招標編制說明中編制依據第7條“鄂(2021)2263號文《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定額人工單價的通知》”,修改為與“24定額”配套使用的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
其他內容不變,請各投標人自行下載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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