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郵科公司2025年ZYKFW-FZ******7項目已按詢價件載明的評審方法和標準完成評審工作,根據評審結果,成交人公示推薦如下:
******有限公司為成交人。
公示時間: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公(gong)示期間,應答供應商或其他利害關系(xi)人對(dui)成交人有異(yi)議的(de),可向采(cai)購人提出。現將異(yi)議提出的(de)要求(qiu)告知如(ru)下:
1.異議(yi)提出人應(ying)為應(ying)答供應(ying)商或與(yu)采購項(xiang)目有關的(de)利害關系人;
2.異議(yi)應以(yi)書面(mian)形(xing)式實名提出,書面(mian)異議(yi)材料應包括異議(yi)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容,具體要(yao)求如下:
(1)異議事項應真實、具體;
(2)異議人提出的主張及請求應明確;
(3)異議以個人名義提出的,應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異議人的真實姓名,并寫明有效聯系方式和地址;異議以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義提出的,應在異議材料上應加蓋單位公章,并寫明聯系人姓名、有效聯系方式和地址;
(4)異議人應提供關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5)異議應在公示期內提出;
(6)書面異議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以紙質文件或電子掃描件提交。
3.異議(yi)人對其他應答(da)供應商(shang)的應答(da)文(wen)件內(nei)容提出異議(yi)的,應說明信息的正當來源渠道(dao)。
4.采購人(ren)認為異議(yi)材料不明確(que)、不充(chong)分,需要(yao)異議(yi)人(ren)進(jin)一步明確(que)或(huo)補充(chong)的,異議(yi)人(ren)應(ying)按要(yao)求(qiu)進(jin)行明確(que)或(huo)補充(chong)。
5.異議(yi)人(ren)(ren)提(ti)出的(de)異議(yi)事項屬于以下(xia)兩種情況的(de),采(cai)購(gou)人(ren)(ren)有權不予受理:
(1)異議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
(2)異議事項已進入異議處理、投訴處理或訴訟程序的。
6.異(yi)(yi)議事(shi)項如屬于惡意攻擊或(huo)虛構事(shi)實的(de),將追究異(yi)(yi)議人的(de)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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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燦彬 ? 聯系電話:0591-******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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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日期: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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